疫苗的安全、有效问题
一直备受关注
本月1号起
我国首部《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
新规明确将施行最严格监管
以确保疫苗的安全放心
市民张先生,今天带着三岁半的小孙子,到市疾控中心疫苗接种门诊进行疫苗接种,在他看来,给孩子接种疫苗关系着孩子的身体健康,所以对疫苗的安全问题,他格外关注。“一定要是国家正规的生产厂家进行国家严格的检疫检测之后,才能给小孩接种。”
《疫苗管理法》实施
以前,我国疫苗监管的各项法规分散在各处,各类监管机构“各管一段”。而从12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首部有关疫苗管理的专门法律《疫苗管理法》,明确了各级主管部门在各个环节的监管职责。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系统性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以立法加强对疫苗的监管,以立法保障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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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最严”立法宗旨
据了解,《疫苗管理法》 “严”字当头,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等“四个最严”为立法宗旨,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管理。
比如在疫苗生产环节实行更严格的准入制度,疫苗流通环节要求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预防接种环节要求医疗卫生人员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接种后发现不良反应要及时救治等。
对违反《疫苗管理法》的犯罪行为,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对生产销售假劣疫苗、数据造假以及违反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等违法行为,也将从重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席修璞介绍,设置了远比一般药品高的处罚,严格“处罚到人”,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规定了没收收入、罚款、从业禁止直至终身禁业、暂停执业、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对异常反应实行无过错补偿责任
除了生产源头外,疫苗接种发生的异常反应,也是市民非常关心的问题。明确对异常反应实行无过错补偿责任,对免疫规划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补偿经费由财政安排;对非免疫规划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企业支付。
建立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对疫苗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害,企业通过购买强制责任险的方式,对受害者给予赔偿。
来源: 襄阳播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