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谷城县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专题学习并解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工作条例》,针对“四风”新动向,对检察人员行为提出新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机关制度,8小时之外不得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参与奢靡、不健康娱乐活动;不得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就业等事宜大操大办;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将由本人或者亲属支付的费用转移到涉案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报销;不得公车私用、警车他用,违规将公车、警车停放在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及旅游景区;不得参与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不得耍特权、逞霸道,做出与检察人员身份不符的行为。同时,要求检务督察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好明察暗访、排摸跟踪、多形式谈话提醒、家庭信息互通、访查督察等工作,以刚性的制度约束规范检察干警行为。
“年关已近,‘四风’问题也将蠢蠢欲动,我们先行作业,旧制重申,警钟常敲,势必会收到明显效果。”该院副检察长马拥军说。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袁正昌 桂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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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