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县宾馆小礼堂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晓林主持会议,副主任乐洪运、龚莲、陈敬友、龙德艳和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晓宇,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县十八届人大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会议决定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3日至26日在县城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常务主席、议案审查委员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副秘书长等名单草案,表决通过了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决定提交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辞职及补选有关事项,表决通过接受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辞职的决定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韩晓林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认真收集意见建议,积极反映群众意见和呼声,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筹备召开好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加强联系协调,落实具体工作,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要认真总结今年工作的成绩、经验和不足,精心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推动全县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会前,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会后,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忠强辞去襄阳市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经市委同意及本人申请,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忠强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市委提名,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补选范任农为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结果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0日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任绍文辞去谷城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县委同意和本人申请,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任绍文辞去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树建为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乾的谷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杰为谷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尚邦杰的谷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玉军为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龚秋毅为谷城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胡海洋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唐建兵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露阳的谷城县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刘玉军的谷城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海波为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耀明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孟庆平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川江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9年12月20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志岚为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建修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公 告
自2018年12月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原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吴恒,原县再生资源园区办公室主任李润鸿,原骆驼集团华中公司总经理邓国强,原湖北金洋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在华调离本行政区域;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童力,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余金成,原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卢光敏,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并得到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上述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已经终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提名,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谷城县人大代表第128选区、第97选区、第73选区、第61选区、第55选区、第51选区、第44选区的选民,按照法定程序,于2019年12月分别补选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富,县纪委常委尚邦杰,谷城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刘波,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科级干部徐国平,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刘世新,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郝斌,湖北谷城泰隆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文龙,骆蓄集团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艳兵,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易友举为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确认,上述9名同志的补选代表资格有效。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231名。
特此公告。
谷城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0日
融媒体中心记者:田强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