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谷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黄克立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201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绿色发展,全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发展动能加快转换,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全县经济社会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部崛起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县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谷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谷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报告》,同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谷城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谷城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谷城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财政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谷城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县级预算草案,同意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谷城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县级预算。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谷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韩晓林同志受县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人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十四届党代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谷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谷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谷城县人民法院院长詹爱军同志所作的《谷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2月26日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谷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谷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欲晓同志所作的《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的工作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