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茨河镇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广泛宣传,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认真传达学习落实《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1号令》《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2号令》等文件精神。
依法依规对所有通过茨河监测点的车辆及人员实施疫情排查防控,不漏一车一人。按照属地管理,全面排查。填写上报《谷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全员排查登记表》《武汉返(来)谷人员排查登记表》《发热病人排查登记表》,做到不漏一户,不缺一人。
加强宣传引导。逐户发放《致全县人民一封信》,在各村显著位置、人口密集处、303、251省道沿线张贴《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发动群众、全民皆兵,按照白事从简,红事停办的原则,严肃教育,引导群众停止一切形式集聚性活动。
加强环境整治、防患未然。积极抓好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垃圾,消灭病毒生存土壤。
做好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对所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杀菌,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通风不畅、消毒不到位的公共场所进行排查甄别后,依法关闭。
积极开展治疗救助,发现疑似病员,及时送到县医院救助,并做好和病人密切接触点的排查工作,镇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密切跟踪发热病人治疗情况。
实行交通管制,将庙岗村处汉江码头、白龙庙村渡口,S251省道杨村村路段与南漳交界处实行封锁。
建立随访机制,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各片区督办检查指导组入户开展抽查检查,并将抽检结果反馈给各村(社区),督促其做好整改落实。纪检工作督办组对各村(社区)、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履职尽责不力和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规予以查处。
建立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对聚餐聚会、武汉返(来)茨河人员拨打举报电话:0710-7891183,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受理并协调相关工作专班,落实举报事宜。
融媒体中心通讯员:茨河镇宣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