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通报中,很多网友对这个数据有疑问,为什么湖北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49例,而武汉市为615例,大于全省的数据?是不是弄错了?
其实,大家仔细看可以发现,在各个市(州)的新增确诊病例中,有些是核减的,例如,荆门市核减107例。
我们按照如下公式计算了一下:
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每个市(州)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加(如果是核减则为相减)
除武汉外,湖北各个市(州)的新增确诊病例总数为5+3+3+2=13;
各个市(州)当天核减的确诊病例总数为5+5+5+13+15+16+16+31+66+107=279
所以,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15+13-279=349
说明全省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49例是正确的。
那么,为什么会存在核减情况呢?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20日是这样解释的:武汉新增615例,仙桃等4市新增13例,荆门、咸宁等10市州对确诊病例中来源于原“临床诊断病例”者进行核酸检测,通过综合分析,将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病例从确诊病例中核减,共订正核减279例。
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第六版新冠肺炎的诊疗方案,诊断标准取消了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的区别,统一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确诊病例必须满足核酸检测阳性或基因测序高度同源的证据之一。
此前,按照第五版治疗方案,湖北省将“临床诊断”病例数新纳入确诊病例数,即疑似病例且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但是核酸检验阴性者,被划分为确诊病例。现在,按照第六版诊疗方案,此前的“临床诊断”病例因不满足核酸检测阳性,不再划分为确诊病例,所以确诊病例核减了。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