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日前,谷城县公安机关对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0号令执行情况进行了稽查。
居家防护,“非必要不出门”,检查发现,大多数居民都能够积极遵守10号令规定,但也有少数群众不听劝导,一意孤行。 粉水社区居民吴某某、孙某某、周某某三人摆摊卖菜,造成人员聚集。吴家营社区居民吴圣群的商店未经许可擅自开放经营。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项规定,对于上述人员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命令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坚决进行打击,分别给予警告、罚款。
被处罚人孙某某后悔地说:“各位乡亲们要以我为戒,莫向我们学习,在家莫到处转,莫聚集莫聚会。”
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唐宇飞提醒广大市民,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积极配合防控工作,主动服从防控管理。
融媒体中心记者:吕涛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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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