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谷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10号令,并不是形同虚设,对那些不守规矩,私自外出,不听劝告者,严惩不贷,绝不手软。日前,不守规矩,违反命令私自外出的冯某和违规外出钓鱼的张某和汤某,就吃到了苦头,分别被罚款200元、受到口头警告处分。
家住广厦小区的冯某,因为执意外出,遭到劝阻后,依然我行我素,与防控点保安发生冲突。
询问室民警问:“今天为什么公安机关把你传唤过来的?”
“早上想出门买烟,然后门卫不让出去,跟门卫发生了冲突。”
“现在疫情期间,在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县政府发布了10号令,这个情况你知道吗?”
“知道。”
“知道,为什么不严格遵守?”
“抱着侥幸心理。”
“你这个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紧急情况下政府发布的命令,是一种违法行为,我们要依法对你进行处罚,你听清楚没有?”
“听清楚了。”
“是否接受处罚?”
“接受。”
冯某在接受处罚后说,自己认识到这件事确实错了,不应该挑战法律底线,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而家住城关镇青山村的张某和汤某,明知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外出,却违反规定外出钓鱼,被巡察民警查获,并进行处罚和警告。
民警:按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为什么村里宣传了还要出来?紧急情况下发布的绝对命令每个人必须要遵守,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从思想上要认识到,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如果你是一个病毒携带者你传给他怎么办?有没有考虑到后果,今天对你进行口头警告,如果再次发现要从重处罚。
记者在此告诫广大群众,大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居家隔离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门。巡察专班将继续加大巡察力度,对不听劝阻,违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融媒体中心记者:吕涛 周龙
责任编辑:邓植元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