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关切】襄阳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经信、行政审批部门是如何落实的?

2020-03-04 18:18   云上谷城

一、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3项工作,分别是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九条。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如下:

第二条:各县(市)及襄州区遵照执行《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帮助中小制造企业增加信用缓解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办法》(襄办发电〔2019〕14号)(以下简称《办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襄阳市财政局、各县(市)及襄州区政府配合落实。

首先,要求各县(市)及襄州区1个月内制定《办法》实施方案和操作指南,力争4月下旬正式实施。5月,襄阳市经信局将牵头组建由市税务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加的督导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总结经验做法,发现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下一步措施,并专报市委市政府。报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转发各县(市)及襄州区贯彻落实,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其次,修改完善市级已出台的操作指南,提高政策红利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帮扶企业名单,移除失信违约企业,增补符合条件但暂未纳入的企业。二是精准审慎使用电、气费垫付支持政策,如,采取查看企业一定周期内订单合同、主开户行银行流水及余额等措施,精准识别确需政策支持且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大力开展产教联合培训。联合湖北文理学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襄阳技师学院、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在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化工等专业举办多个2年期定向培训班,学员毕业后与用工单位签订5年期服务合同,以缓解企业技术工人瓶颈。四是推广“账款即收即付”支持政策。拟与东风德纳车桥有限公司、骆驼蓄电池、金鹰重工等大型龙头企业协商,推广复制东风股份公司“账款即收即付”的成功经验,扩大受益中小制造企业覆盖面。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推动《办法》中缓交税款、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社保等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第三条:加快有关财政资金申请与拨付。按照中央和省疫情防控政策支持投向,突出医用物资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农产品生产加工等七大类重点保障企业,加大项目储备、申请、争取工作力度。加快各级财政涉企资金的拨付进度,确保各类资金及时拨付到有关企业。

襄阳市经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认真梳理全市产业基础,做好重点项目策划、立项和推进工作,建立每日收集汇总机制,组织重点企业扩产、转产和新建重点防疫物资项目。

一是及时将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省经信厅推荐纳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截至目前,已向省经信厅申报医用物资、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医废处置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30家。

二是积极指导协调企业申请优惠利率贷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各银行累计支持29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单位优惠利率贷款6.44亿元。如工商银行老河口支行为维美生物科技公司发放1年期优惠贷款700万,年利率3.15%;农发行襄州支行为银河纺织公司发放优惠贷款3000万元,年利率3.7%;农业银行为老河口牧原公司发放1年期5000万元优惠贷款,年利率3.15%;中国银行为三杰公司发放1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1%;为回天新材公司发放5000万元优惠贷款,期限一年,利率3.915%等。

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口罩、防护服、测温仪、熔喷布等“三个一批”重点企业25家,其中,天天户外、优迪欧、粤宜高科纳入全省“三个一批”首批支持项目。

四是积极指导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银河纺织口罩项目申报的国家第二批口罩扩能专项已获批复,国铁机电等6家企业正申报国家技改专项支持。

同时,襄阳市经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力度,继续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级“三个一批”重点企业和国家、省级政策资金支持项目;同时加大已申报项目跟踪服务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获得国家和省资金支持。

第九条:收储防疫物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各类防护用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收储。

目前,国家和省、市尚未出台防疫物资收储具体政策,下一步,襄阳市经信部门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的有关防护用品的收储工作。

二、襄阳市行政审批局反馈

《十二条措施》中涉及市行政审批局的内容有一项:

第十条: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早期介入、贴近服务、网上办理、科学审批,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限时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性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可能生产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容缺审批,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此项工作由襄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1.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防疫物资的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襄阳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一对一服务,所有审批事项全链条并行推进,全程跟踪服务。首先是简化审批流程。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市(县)属地原则进行审批,急需建设的应急医疗救治、隔离设施等项目可经地方政府同意后先行建设,后期完善审批手续,且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仅需据实际建设情况审批项目投资概算。其次是简化招标程序。对已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同时,同步开展工程招标工作;对符合《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疫情防控必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

2.凡符合工业项目建设“先建后验”条件的项目(工业园区以内、负面清单以外、生产性项目),一律适用“先建后验”政策。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先生产、再走程序、补手续。

3.加快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应用。全市各地新招商、新签约、新落地项目,凡在全市区域性统一评价地理范围内、符合当地区域性统一评价适用条件的,一律免费使用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成果。

4.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疫情防控期间,对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认定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属于临时性新、改、扩建或转产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豁免环评手续;属于疫情结束后仍需使用的三类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医疗机构(含为应对疫情建立的临时集中收治医院)应急增加X射线影像设备用于肺炎诊断的,豁免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和辐射安全许可手续。

5.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市行政审批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帮代办”。广大企业和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电脑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者通过手机下载“鄂汇办”APP注册账号、在线咨询、在线申请,审批部门会及时对企业和群众申请事项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审批,办理结果通过邮寄送达,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降低企业和群众时间成本。同时,市行政审批局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开通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使我市疫情期间出台的各项政策易于知晓,各项服务能够一站办理。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外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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