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网友关注】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有什么新调整、新变化?
3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主要有以下几点新变化:
一、传播渠道部分增加了“由于在粪便及尿中可分离到新型冠状病毒,应注意粪便及尿对环境污染造成气溶胶或接触传播。”
新冠肺炎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体导致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性疾病,该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由于它是一种新型病毒,故人群普遍易感。目前了解到的主要传播途径有呼吸道和密切接触传播。
在日常诊疗中要注意处理患者粪便和尿液。日常生活中要继续加强手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保证食品安全。
二、增加了该病的病理改变,提示以肺脏和免疫系统损害为主,可以继发其他脏器的功能损害。
除了注意做好呼吸道防护、保护肺部健康意外,大家需要避免劳累,加强营养,积极提高机体免疫功能,这对预防该疾病的发生也至关重要。
三、临床表现部分增加了对孕产妇和儿童的临床表现描述:“孕产妇临床过程与同龄患者接近;部分儿童及新生儿病例症状可不典型,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精神弱、呼吸急促。”
该病的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干咳、乏力。部分患者症状不典型,可以无明显发热,儿童可以表现为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不佳、呼吸急促等。
因此,市民在居家观察自身情况时,要注意有无以上症状,特别要注意孕产妇和儿童,若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上报社区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进行必要的排查。检查的主要方式是通过抽血化验、胸部拍片以及收集呼吸道分泌物进行病毒的病原学检测进一步明确诊断。流行病学史尤为重要,它是指患者发病2周内的疫区接触或旅游居住史,或与来自疫区的发热/呼吸道感染患者的接触史。
居民若有以上接触史,应及时上报村、社区或居委会,不要隐瞒病情,延误治疗,甚至导致家庭聚集性传播。
四、增加了对孕产妇患者治疗的注意事项,尤其是妊娠合并重型或危重型患者应积极终止妊娠,剖宫产为首选。
这为治疗孕产妇患者提供了更好的指导,也提醒孕产妇患者就医后积极配合治疗,减少治疗风险,提高治愈率。
五、增加了中医治疗对新冠肺炎危重症患者由于使用呼吸机导致的腹胀便秘以及人机对抗的治疗。
临床上采取主要以对症治疗为主。随着认识的深入,目前的抗病毒药物更加多样化,对抗病毒药物的用法用量、适应症也有了更加精准的把握,从而有效地提高了抗病毒的效果,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尤其是中医中药,辨证施治,一人一方,对新冠肺炎的治疗也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此外,对于病情较重者,还可采用吸氧、呼吸机、气管插管、血液净化以及康复期血浆输注等方法,尤其是康复期血浆的输注已经在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初步开展,这为战胜新冠肺炎又提供了一个新的方法。希望广大患者康复出院后积极捐献血浆,为治疗提供帮助。
六、出院后注意事项部分修改了:出院患者“应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要求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目前,治疗新冠肺炎已取得一定成效,通过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治疗率逐步上升,病死率有所下降。随着新版指南的发布,大家对于新冠肺炎的认识更加深入,诊断、治疗手段更加多样化,尤其对于轻症转重症,重症转危重症有了更好的预测指标及治疗方法,包括传统的中医中药治疗,为我们预防及战胜新冠肺炎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该病可防可治,绝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通过积极正规的治疗可以达到病情痊愈。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宣传外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