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襄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
我市失业保险金提标,
根据区域不同共分三档,
提高金额在62元-75元之间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兼发放标准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数据显示从2020年1月1日起,湖北省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
具体到我市,共涉及到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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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樊城区由1275元/月提高到1305元/月,提高了75元。
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从1173元/月提高到1242元/月,提高了69元。
宜城、南漳、谷城从1063元/月提高到1125元/月,提高了62元。保康由于是贫困县,已于2019年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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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