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档案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谷城县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谷城地方历史档案资料的综合档案馆。
年初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卓绝的努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记录和保存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奋力抗击疫情的历史过程,展现战“疫”一线工作者和外地援谷医疗队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英雄壮举,反映谷城人民团结一心、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谷城县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全县社会各界在疫情防控中所形成的文字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包括各级各部门、社会组织、基层社区、居民小区、农村,以及公民个人、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活动的各种记录和资料)。
2.各单位、慈善组织、人民群众等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包括群众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等投入抗击疫情志愿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社会各界捐款捐物活动的照片、文字记录、录音录像等,医疗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企业为抗击疫情全力生产保供等档案资料)。
3.反映谷城人民广泛参与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包括参战的一线工作者个人的照片、录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等。
4.反映辽宁、宁夏医疗队支援谷城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的资料(包括支援的物资、经费、医疗队伍等情况的资料、音像、照片等)。
5.反映在抗击疫情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谷城籍人物事迹材料。
6.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像作品等。
7.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材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8.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内容真实、积极乐观、健康向上,所提供的档案资料等请附简要内容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情况介绍。
2.音视频资料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画面较为清晰流畅。
3.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来馆、来信、来电联系,商洽征集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本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谷城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对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邮寄或实地捐赠等方式送交县档案馆。
联系人:胡静
联系电话:0710-7232420
电子信箱:331812663@qq.com
邮寄地址:谷城县档案馆
邮编:441700
谷城县档案馆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