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汉江流域水生物资源,修复汉江流域生态环境,谷城县自7月1日零点起,在汉江谷城段实施全面禁捕。
禁捕水域上起冷集镇王康村与丹江口市交界处,下至茨河镇白龙庙村与襄城区交界处。禁捕期限暂定为10年。
禁捕期间,严禁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捕捞船只进入禁捕水域开展捕捞作业;严禁所有餐馆、酒楼、集贸市场购销江鱼。因特定渔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实行专项管理。
谷城县渔政船管理站站长李敬东介绍,执法人员将坚持执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三班轮岗制,一查到底,决不手软,为谷城县汉江退捕、禁捕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谷城县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整治密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行为;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进行惩处。
融媒体中心记者: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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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