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襄阳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合惩戒系统将全面启用失信人员将真正面临时时受限、处处难行的局面。
7月10日上午,市直44个部门负责信用管理的工作人员,接受市信用办关于信用联合奖惩系统操作培训。而在此前,《襄阳市信用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2020年版》正式发布。
市信用办负责人表示,这是为本月底前全面启用襄阳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系统作好准备。今后,任何一家企业或者某个个人,不管是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是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其他部门都将查看到相关信息。
当这些失信人员到其他部门办事时,相关部门可根据失信情况,依据《襄阳市信用奖惩对象清单和措施清单》给予列入黑名单、禁止、缓办、约谈等惩戒,让其承受跨地区、跨行为、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成本。
据了解,本市制订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结合市级部门职责,共制订了1669条联合奖惩措施,其中激励措施311条,惩戒措施1358条。当联合惩戒的发起单位认定并发布红黑名单后,需及时报至省、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其他单位作为响应方,会根据平台信息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比如某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或者社会保险行为,人社部门上传相关信息到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进行招投标时,可禁止其参与;住建部门则可以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其承建工程的检查次数等;对个人则可以采取限制招录为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信用办表示,除了政府机关、行政部门之间进行联合惩戒外,还将推行市场性惩戒和行业性惩戒。
来源: 襄阳播报
责任编辑:翟竞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