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中共襄阳市襄州区纪委
襄阳市襄州区监察委员会
发布公告
将在全区范围内
公开选调9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襄州区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不含参公登记人员),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非区管干部)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6.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7.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或政务处分的;
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区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同时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自行打印)、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各一份,近期红底免冠正面小二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
所在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推荐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由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签字并加盖党委(党组)公章后统一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因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附表彰奖励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凡自荐干部个人或推荐单位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面试
经资格审查严格筛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选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区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13名(若不够1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由区纪委监委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考察形式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座谈了解的方式进行。
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提出拟选调人选意见,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
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查、公示和确定选调人选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区纪委监委按规定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省、市纪委审查,因拟选调人员未通过省、市纪委审查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审查同意后,将拟选调人员情况在相关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选。
(七)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合格后,按程序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调动资格。选调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限,5年内不得参加遴选、选调等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3日至8月18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
襄州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区委区政府大院2号楼4楼)
报名咨询电话:
0710—2820399
联系人:朱怡然
监督举报电话:0710—2830405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