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交警支队公布了2020年
上半年十大交通违法行为“榜单”。
9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发生数量最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违法停车;非机动车逆行的排行有所上升,从去年的排行第9上升到排行第5。
据了解,
2020年上半年,
全市交通违法数量排名
“前三甲”的是:
不按规定停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通行。
这三种违法行为分别
占总违法数的
22.33%、11.98%和5.92%。
此次“榜单”中,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数量比例有所增加,排名上升。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非机动车逆行的处罚数量之所以增加,最主要原因是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民警对此类违法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强。在持续高压的整治态势下,此类违法行为也将会逐步改善。
详细“榜单”如下: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罚结果:警告或罚款100元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结果:罚款50元
3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罚结果:罚款100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处罚结果:罚款100元记2分
5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罚结果:罚款20元
6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罚结果:罚款200元记6分
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处罚结果:罚款100记3分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罚结果:警告
9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罚结果:罚款50元
10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结果:罚款500元,处15日以下拘留
针对以上“榜单”,
交警部门也再次提醒市民:
任何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
都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事故往往起于侥幸之间。
今后,
襄阳交警将持续
严查严管、多方宣传,
以此来强化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
让文明出行习惯成自然。
来源:襄阳日报 / 编辑:冷晶晶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