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老兵创业就业
有哪些优惠?
最新消息来了~
记者昨日获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18个部门联合印发《襄阳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针对退役军人招录、招聘、培训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需发挥政府部门引领作用。
《实施方案》指出
▼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的适宜退役军人直接发就业的优先岗位目录。
政府投资项目的法人单位将新增就业工作岗位的10%优先招录未就业退役军人。
各类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年度招录计划的5%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军人。
退役士兵报考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
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为退役军人就业搭建平台。
企业是吸纳和稳定
退役军人就业的主体。
《实施方案》提出
▼
对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荣誉激励。
企业招用退役军人符合条件,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从2019年起,3年内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符合条件,按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鼓励企业帮助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组织退役军人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稳岗补贴优先帮助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稳定岗位;支持在岗退役军人提高技能,符合条件的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并符合条件,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
鼓励和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孵化服务,对入驻的退役军人创业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鼓励各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提供免费创业服务。
组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导师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提供智力支持、项目对接服务。
同时,《实施方案》还指出,要做好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服务保障工作。加大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为退役军人在身份证明、学历认证、报名考试等各环节提供便利服务。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