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襄阳市民政局印发了
《关于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
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
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 见》(民发〔2020〕62 号)《湖北省民政厅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鄂民办发〔2020〕9 号),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婚俗改革,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现制定婚俗改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紧密结 合,依托婚姻登记场所,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风气。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各地婚姻登记机关要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经费补贴、政 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服务、搭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等形 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一是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 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
二是开展婚姻辅导,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的技巧;
三是开展离婚疏导,通过提供专业的、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夫妻矛盾和家庭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
(二)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创设室内室外颁证场所, 建立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作为特邀颁证员的颁证制度,设计文化内涵丰富的颁证词,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
(三)倡导和推广体现优秀中华文化的传统婚礼。利用“元旦、春节、五一、七夕”等节日,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 慈善婚礼等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现代婚礼。引导广大婚育新人选择文明、节俭、庄重的文明婚育新风尚。
(四)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俗文化墙,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置婚俗文化展示厅、婚俗文化博物馆、婚姻家庭文化基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家风家教等内容,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 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
(五)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综合整治,助力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各地要结合实际,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倡导文明乡风,对婚俗陈规陋习进行制止和规劝。把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中。
(六)加强家风家教建设,强化上孝父母、下爱子女、夫妻互敬等道德观念。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善于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 来引领社会风气。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按照省民政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民政发〔2004〕70 号)精神,把婚姻登记场所有的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完善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大厅等。把婚俗改革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周密策划实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婚俗改革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网站等舆论阵地,广泛深入地宣传婚俗改革相关内容,对婚俗改革中的相关政策、先进典型要及 时加以报道和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婚俗改革的舆论文化环境。
(三)加深活动实效
坚持结合民政系统实际,创新开展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的开展活动,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措施落到实处,活动取得 成效。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在工作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实际大力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来源:长江云
责任编辑:翟竞 / 编审:任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