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警惕蚂蚁搬家式腐败》一文,文章披露了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原正科级负责人王风昭贪腐案。在过去的5年间,王风昭贪污公款42次,总额达2000余万元。文章以此告诉大众,一定要重视防治蚂蚁搬家式腐败。
近年来,有关蚂蚁搬家式腐败的报道屡见媒体网站。它们的共同特点是小额多次、长期持续,多发于基层、不易为人察觉。往往因微末线索显露端倪,待到办案人员沿着线头一路追踪,暴露出来的问题令人惊讶。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马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站长莫神鉴,5年内收受房地产开发商、施工方送的钱款91次共24.04万元,最少一笔三四百元;又如江苏省睢宁县教育局原局长梁龙卫,7年受贿860余笔,平均每3天一笔。
为什么蚂蚁搬家式腐败案件多发高发,究其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党员干部错误地认为,“小贪不算腐败”,因为一次收受几百元、几千元不显山、不露水,不容易引起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视;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他们认为,纪委监委主要精力是办大案,抓的是大贪,对几百、几千的小案,不屑一顾,即使案发,也顶多纪律处分;三是一些基层干部权力有限,贪大有难度,于是他们退而求其次,搞“细水长流”式腐败。
蚂蚁搬家式腐败虽然金额似乎不大,但其危害却不容小视。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蚂蚁搬家式腐败大多发生在群众身边,多为雁过拔毛、吃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这些腐败,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其危害不亚于“大老虎”的腐败。因此,各级纪委监委一定要认识到蚂蚁搬家式腐败的危害,一定要出重拳、零容忍进行治理。
防治蚂蚁搬家式腐败,关键在断“蚁路”。要从严从实防治蚂蚁搬家式腐败,确保取得大众满意的实效。一方面各级纪委监委要强化对蚂蚁搬家式腐败的治理,要发现一起,惩治一起,从而打消党员干部的侥幸之心;另一方面要将监督的力量下沉,要将监督的视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不给基层党员干部以贪腐的机会;此外,各级党组织也一定要建章立制,只有真正把官员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他们不能滥用、乱用权力,这样才真正断了蚂蚁搬家式腐败的“蚁路”,清除了他们贪腐的土壤。
来源:荆楚网 / 编辑:杨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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