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门前三保”专项检查考评情况的通报
(第六期)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切实营造干净、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根据《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和《谷城县“城乡环境大整治,干干净净迎国庆”活动实施方案》(谷政办函[2020]41号)文件要求,10月上中旬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城区各单位(含家属院)“门前三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考评,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门前三保”落实较好单位
1.县残联9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三车”乱停放问题。
2.县城区客运管理站99分(育才街):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对外出租店铺门前“三车”乱停放,违规接坡问题。
3.粉阳路小学98.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车辆乱停放,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主体墙面涂画有“牛皮癣”。
4.县博物馆98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无责任人。责任范围内整体环境卫生较好。
5.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银城大道)98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流动商贩长期占道经营,违规设置遮阳伞,对外出租店铺门前“三车”乱停放,玻璃上张贴有户外广告。该单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门前三保”落实一般单位
6.县人事档案中心97.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车辆乱停放,墙面“牛皮癣”清理不彻底。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和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空调外机上摆放有宣传板和拖布。
7.供水总公司97.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违规接坡,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三车”乱停放。
8.县卫健局家属院97分:“门前三保”责任牌摆放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绿化树上晾晒衣物,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该单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9.县公路局家属院9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三车”乱停放,墙面张贴有小广告。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主体墙面张贴有户外广告,且乱拉横幅,电线杆上悬挂有拖把。
10.原规划局94.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电线杆和主体墙面多处张贴有小广告,院墙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人行道有占道修车、占道娱乐现象。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主体墙面张贴有大型喷绘布艺广告,“三车”乱停放。
11.县统计局94.5分:“门前三保”责任牌摆放不规范,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和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绿化树上悬挂有拖布,占道摆放晾衣架晾晒衣物,“三车”乱停放,店招有破损,店外堆放有杂物和保洁工具。
12.县商务局94.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对外出租店铺主体墙面张贴有大型喷绘布艺广告,门前和台阶上张贴有小广告,有聚众娱乐现象,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车辆存在乱停放,墙角堆放有大型招牌和围挡,沿街晾晒,保洁工具乱摆放。
13.酒厂家属院94.5分(酒厂道子):“门前三保”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多处散落有白色垃圾,摆放有移动店招,车辆乱停放,主体墙面和台阶上涂画有“牛皮癣”、张贴有小广告。该单位上述问题已全部整改。
14.石花镇家属院(宝石花园)94.5分: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院墙和电线杆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
15.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4.5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门前堆放有杂物,主体墙面通告陈旧,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设置有移动店招,多处流动菜贩占道经营,电线杆下堆放有石块。对外出租店铺门前占道设置水池,沿街晾晒抹布和衣物,违规设置遮阳棚,“三车”乱停放。
16.自来水公司家属院94分(中华街):“门前三保”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范围内存在:对联陈旧破损未清理,车辆乱停放,砖块和沙石乱堆放;对外出租店铺门前杂物乱堆放,墙角、地面堆放有白色垃圾和落叶。
17.县教育局家属院94分(育才街):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多处主体墙面和院墙上涂画张贴有“牛皮癣”、小广告,车辆乱停放。
18.县图书馆93分:门前摆放有“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牌上有责任人,责任牌摆放不规范,旧责任牌未拆除。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上“牛皮癣”清理不彻底,人行道违规设置路障,台阶和墙面瓷砖脱落,墙角保洁工具乱摆放,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三车”乱停放。
19.三环制动器有限公司家属院92.5分(中华街):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绿化树上随意牵绳晾晒衣物,绿化树上缠绕有霓虹灯,主体墙面张贴有小广告,车辆乱停放,地面散落有零星白色垃圾,院墙上瓷砖脱落。
三、“门前三保”落实较差单位
20.物资废旧回收公司家属院92.5分(育才街):“门前三保”责任牌未及时更新,仍为“门前三包”字样,责任牌上无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对外出租店铺出店经营,主体墙面和电线杆上张贴有小广告。
21.新华书店家属院90.5分(城垣路):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主体墙面涂画张贴有大面积“牛皮癣”、小广告。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店外堆放杂物,车辆乱停放,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
22.建设银行谷城支行90.5分(振兴街):无“门前三保”责任牌,旧责任牌未拆除。责任范围内存在:电线杆、弱电箱、院墙上多处张贴有小广告,树穴内和地面散落有白色垃圾,墙角摆放有保洁工具,墙面蛛网较多,院墙上瓷砖脱落,“三车”乱停放。
23.农商行90分(康乐路):无“门前三保”责任牌。责任范围内存在:车辆乱停放,地面堆放有沙石料,路沿石下和树穴内散落有成堆白色垃圾,人行道占道设置石墩,基础设施占用人行道,占道摆放移动店招,主体墙面和下水管上张贴有小广告。
24.汽车配件二厂89分(泰山路2号):“门前三保”责任牌设置不规范,责任牌上无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存在:多处对外出租店铺长期占道经营,噪音扰民,违规设置遮阳棚,地面散落有显眼白色垃圾,台阶上张贴有户外广告,“三车”乱停放。上述问题部分已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谷城县城区“门前三保”责任制管理办法》(县政府15号令)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整改情况请以图文形式于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邮箱:gchjws@163.com)。
附:2020年县直单位“门前三保”第六期红黑榜名单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