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谷城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发挥激励导向作用,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设立并发放2000余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奖励专项资金,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热情。截至目前,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累计发放2018至2019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资金2175万元,惠及教职工4636人,人均经费4690元。
树立“优劳优酬”的导向理念。扭住教育教学质量“牛鼻子”不放,进一步凸显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的管理理念,县教育局在对各地各学校考核奖励的基础上,以县为单位对高、中考质量实施单独考核,让一线教师特别是毕业年级学科成绩优胜教师感受到“付出终有回报”的亲身体验;促使教学成绩排名靠后教师内心受到触动,自觉树立对标看齐意识,激发以质量换奖励的需求和期望。
消除“平均主义”的不良倾向。在制定考核奖励指导方案上,以实绩和贡献为主要依据,不搞平衡照顾,打破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拉大绩效考核差距。在考核奖励资金分配上力求实现三个不一样,即:乡镇与乡镇之间不一样、学校与学校之间不一样、同一学校教师之间不一样。全县27所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人均经费最高5749.7元,人均经费最低3856元,相差1893.7元。
构建“奖而有别”的差异机制。在教职工个人考核奖励上,重点依据教师个人工作量、学科教学成绩进行评价,充分体现“奖励即实绩”。通过设立毕业年级教师专项考核奖励政策以及学校教辅后勤岗位奖励标准细则,让教师之间、前后勤之间划出考核等次,拉开奖励差距,突出三个差异化,即:前勤教师与后勤职工奖励存在差异,毕业年级教师与非毕业年级教师奖励存在差异,受党政纪处分教师与遵纪守法教师奖励存在差异。据统计,全县同校教师个人获最高教学质量奖励14380.9元,获最低奖励340元,两者相差14040.9元。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让其分文不得。
彰显“教育教学”的主导地位。教育教学考核奖励坚持“向一线教师、向业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原则,从思想政治表现、出勤率、工作量、工作业绩和创新五项内容进行细化,其中工作量、工作业绩分别占权重30%、45%,进一步凸显教育教学质量中心地位。部分学校在制定个性方案中明确要求:不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不能参与优秀教师、学生最满意教师、教学标兵等荣誉的申报和评选。方案出台以来,部分职业倦怠、取得高级职称后不愿再从事一线教学的教师,纷纷主动申请从后勤岗位调整到教学一线代课,有效弥补了学校学科教师结构性不充足问题。
增强“荣辱与共”的团队意识。各地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制定个性化考核方案,如:城关镇中心学校采取团队评价与教师个人评价相结合,运用“捆绑评价”方式,分别以班级、年级备课组、年级组为单位进行捆绑,打造“联合战舰”,进一步凝聚团队意识,集聚集体力量,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质量立校理念。
通过实施教育教学质量考核奖励,有效调动了全县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教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争先创优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比学赶超氛围日益浓厚,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理念深入人心。
通讯员:鲍锐 / 编辑:杨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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