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当庭向被告人投掷保温杯 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害人被带出法庭

2018-02-02 09:21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龚昊然  

2月1日下午,在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案庭审中,被害人林生斌因违反法庭纪律,突然咆哮,并将诉讼代理人的保温杯掷向莫焕晶,砸中一名法警面部,且不听制止,被审判长指令法警带出法庭。

(2月1日上午8时,林生斌到达杭州中院。东方IC 图)

2017年6月22日清晨,杭州“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发生火灾,该户女主人朱小贞及其三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逃生,男主人林生斌当时不在家。随即,警方调查明确这起火灾为放火案,莫焕晶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中午休庭,1日13时15分,杭州市中院继续开庭审理该案。据法院的一份情况通报,在举证、质证过程中,被害人林生斌违反法庭纪律,突然咆哮并将诉讼代理人的保温杯掷向莫焕晶,砸中一名法警面部,且不听制止,审判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指令法警将林生斌带出法庭。被害人的二位诉讼代理人继续参加庭审诉讼活动。

记者看到,林生斌父母、朱小贞父母和林生斌大哥等随后从一楼旁听室内出来,被法警带至一楼休息室。

16时10分许,林生斌的代理律师向法庭请求让林生斌回到庭内,未获允许。

2017年12月21日,杭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但当天的庭审只进行了半小时。

据官方当时通报,庭审开始后,审判长依法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人党琳山律师以要求指定杭州市中院以外的法院异地管辖为由,要求停止审理本案。审判长依法告知辩护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杭州市中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随后,辩护人党琳山律师无视法庭纪律,不服从审判长指挥,擅自离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莫焕晶辩护。审判长遂依法决定休庭。

当时,林生斌曾告诉澎湃新闻,“在法庭上看到了莫焕晶。我恨她、非常恨,但我要控制住情绪。不过,听到要延期开庭时我终于忍不住了,吼道‘我对延期不服,我都等了半年了’——半年来,我第一次没控制住情绪。”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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