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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4月底到位!事关谷城殡葬改革,立碑改卧碑奖补政策、免费项目来了……

©原创 云上谷城 2021-03-24 11:20

谷城殡葬改革工作

是居民当下重点关心的问题

为回应群众关切

近日,记者采访了

谷城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

具体就谷城县“禁葬区”散埋乱葬坟墓

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解读

2020年12月16日,谷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谷城县“禁葬区”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

治理范围

县政府2019年5月31日发布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葬区的通告》所指范围:

1、耕地(含基本农田);

2、县域内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包括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谷山公园、城关镇樱花谷景区、薤山旅游度假区、茨河镇承恩寺景区、狮子岩景区、南河小三峡景区、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五山堰河风景区、团湖百花岛景区等;

3、县域内大、中、小型水库、河流堤坝(包括汉江、南河、北河等)水源保护区500米及目视范围内;

4、县域内铁路(含高速铁路)、高速公路、316国道、303省道两侧500米及目视范围以内,县镇村道路两侧100米及目视范围以内,距离测算以路基两侧外沿至坟墓的水平投影距离为准;

5、距离城镇规划区500米及目视范围以内,县城市规划区具体范围为东至汉江边,南至汉十高铁线、襄渝铁路复线以内,西至新店桥以内,北至高铁新区、城北新区以内的闭合区域,涵盖三里桥、大古桥、赵家康、邱家楼、红石亮、吴家营、后湖、粉水、安家岗、江家洲、谷伯、黄康、洪胜、茶庵、朱家洲、皮家洼、泰山庙、龙家湾、肖家营、老街、顺城、城内、筑阳、东升、曾家营、西关、聂家滩、三岔路、白龙岗、彭家山、莫河、锅底湖、胡家井、过山口、刘家沟共35个村(社区)。乡镇集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目视范围内。城、乡公益性公墓周围目视范围内。

治理目标

对“禁葬区”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全部实行易地迁埋入公墓或就地立碑改卧碑后再绿化的方式进行治理。少数民族墓地的治理要在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的基础上实施。通过专项治理,坚决刹住违规土葬、违规建坟(含翻新建坟)歪风,规范丧葬行为,建立坟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的目标。

治理方式

1、就地平坟立碑改卧碑。

2、迁入公益性公墓。

治理标准

就地立碑改卧碑必须按照“平坟、卧碑、绿化、整洁”的标准进行治理:

1、卧碑标准:卧碑规格不得超过0.6米×0.4米×(0.04~0.08)米。

2、卧碑安放标准:平整后与地面保持一致,碑座不得硬化,卧碑安放碑面与水平面夹角不超过30度,改造后墓碑最高处不得超过0.3米。碑座及墓碑周边不得贴瓷砖、大理石等进行装饰,不得设置其它装饰物件。

3、治理后坟墓总面积标准:坟围拆除清理干净,治理后单墓占地(含卧碑)总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墓(含卧碑)占地总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坟墓周边不得围砌、硬化;坟墓前拜台不得硬化。

4、绿化标准:治理后坟墓前后进行树、花、草绿化遮挡,达到整体美观效果,交由墓主亲属管护。

5、整洁标准:坟墓治理后,墓区建筑垃圾必须全部深埋或运走处理。实行易地迁埋的,土葬原墓穴要消毒(墓穴底部及周边土壤用生石灰或漂白粉铺1-2cm厚,然后用土壤填平,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平整、植树绿化或复垦。墓区主干道、祭拜通道应通畅、平整,砂石铺面为主,尽量减少硬化。

方案指出,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治理主体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2021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优惠政策

“禁葬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工作由镇、村负责统一组织专班实施,不得向墓主亲属收取任何费用。治理和审计后按每座坟给予1500元资金扶持(无主坟每座扶持500元用于平坟施工)。其中,墓主亲属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易地迁埋到指定公墓或就地按标准立改卧的,每座墓穴奖补墓主亲属500元,另1000元用于平坟施工和购置卧碑、刻字等。同时,各乡镇要按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要求,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满足迁坟的需要。

谷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起,谷城火化区扩大到全县范围。提倡节地生态安葬,遗体火化后在公墓内集中安葬。公墓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或骨灰集中安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遵守公墓管理规定。不得在城乡公墓以外建造坟墓,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提倡将骨灰散撒、深埋,不留坟头,放置卧碑,把墓园建设成为花园。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县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免去接运遗体费、遗体存放费(冷藏)、平板炉火化费,切实减轻居民丧葬负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来源:今日谷城

通讯员:唐少红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





谷城殡葬改革工作

是居民当下重点关心的问题

为回应群众关切

近日,记者采访了

谷城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

具体就谷城县“禁葬区”散埋乱葬坟墓

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解读

2020年12月16日,谷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谷城县“禁葬区”散埋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

治理范围

县政府2019年5月31日发布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葬区的通告》所指范围:

1、耕地(含基本农田);

2、县域内风景区、文物保护区,包括谷城汉江国家湿地公园、谷山公园、城关镇樱花谷景区、薤山旅游度假区、茨河镇承恩寺景区、狮子岩景区、南河小三峡景区、南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五山堰河风景区、团湖百花岛景区等;

3、县域内大、中、小型水库、河流堤坝(包括汉江、南河、北河等)水源保护区500米及目视范围内;

4、县域内铁路(含高速铁路)、高速公路、316国道、303省道两侧500米及目视范围以内,县镇村道路两侧100米及目视范围以内,距离测算以路基两侧外沿至坟墓的水平投影距离为准;

5、距离城镇规划区500米及目视范围以内,县城市规划区具体范围为东至汉江边,南至汉十高铁线、襄渝铁路复线以内,西至新店桥以内,北至高铁新区、城北新区以内的闭合区域,涵盖三里桥、大古桥、赵家康、邱家楼、红石亮、吴家营、后湖、粉水、安家岗、江家洲、谷伯、黄康、洪胜、茶庵、朱家洲、皮家洼、泰山庙、龙家湾、肖家营、老街、顺城、城内、筑阳、东升、曾家营、西关、聂家滩、三岔路、白龙岗、彭家山、莫河、锅底湖、胡家井、过山口、刘家沟共35个村(社区)。乡镇集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目视范围内。城、乡公益性公墓周围目视范围内。

治理目标

对“禁葬区”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全部实行易地迁埋入公墓或就地立碑改卧碑后再绿化的方式进行治理。少数民族墓地的治理要在尊重少数民族习俗的基础上实施。通过专项治理,坚决刹住违规土葬、违规建坟(含翻新建坟)歪风,规范丧葬行为,建立坟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的目标。

治理方式

1、就地平坟立碑改卧碑。

2、迁入公益性公墓。

治理标准

就地立碑改卧碑必须按照“平坟、卧碑、绿化、整洁”的标准进行治理:

1、卧碑标准:卧碑规格不得超过0.6米×0.4米×(0.04~0.08)米。

2、卧碑安放标准:平整后与地面保持一致,碑座不得硬化,卧碑安放碑面与水平面夹角不超过30度,改造后墓碑最高处不得超过0.3米。碑座及墓碑周边不得贴瓷砖、大理石等进行装饰,不得设置其它装饰物件。

3、治理后坟墓总面积标准:坟围拆除清理干净,治理后单墓占地(含卧碑)总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墓(含卧碑)占地总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坟墓周边不得围砌、硬化;坟墓前拜台不得硬化。

4、绿化标准:治理后坟墓前后进行树、花、草绿化遮挡,达到整体美观效果,交由墓主亲属管护。

5、整洁标准:坟墓治理后,墓区建筑垃圾必须全部深埋或运走处理。实行易地迁埋的,土葬原墓穴要消毒(墓穴底部及周边土壤用生石灰或漂白粉铺1-2cm厚,然后用土壤填平,施工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平整、植树绿化或复垦。墓区主干道、祭拜通道应通畅、平整,砂石铺面为主,尽量减少硬化。

方案指出,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的治理主体责任,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2021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优惠政策

“禁葬区”散埋乱葬坟墓治理工作由镇、村负责统一组织专班实施,不得向墓主亲属收取任何费用。治理和审计后按每座坟给予1500元资金扶持(无主坟每座扶持500元用于平坟施工)。其中,墓主亲属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易地迁埋到指定公墓或就地按标准立改卧的,每座墓穴奖补墓主亲属500元,另1000元用于平坟施工和购置卧碑、刻字等。同时,各乡镇要按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要求,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满足迁坟的需要。

谷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介绍,自2021年起,谷城火化区扩大到全县范围。提倡节地生态安葬,遗体火化后在公墓内集中安葬。公墓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或骨灰集中安放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遵守公墓管理规定。不得在城乡公墓以外建造坟墓,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提倡将骨灰散撒、深埋,不留坟头,放置卧碑,把墓园建设成为花园。

从2021年1月1日起,全县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免去接运遗体费、遗体存放费(冷藏)、平板炉火化费,切实减轻居民丧葬负担,共享经济发展成果。

来源:今日谷城

通讯员:唐少红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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