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2021—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我市将以乡镇建成区(不含城关镇)为主要范围,按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实施以补齐乡镇综合治理、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滞后等短板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行动,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促使我市小城镇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特色鲜明、美丽幸福的小城镇。
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按照试点先行、分批推进、全面实施的路线,分为今年上半年、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三个阶段推进美丽城镇建设。
试点先行,树立样板。今年上半年,在省政府已确定襄州区古驿镇、襄城区卧龙镇、谷城县五山镇、宜城市小河镇、襄州区黄龙镇、枣阳市兴隆镇、南漳县东巩镇、保康县龙坪镇为省级“擦亮小城镇”试点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再谋划1到2个基础条件好、创建积极性高的乡镇作为市级“擦亮小城镇”试点,重点推进,探索经验,树立样板。
分批推进,以点带面。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再选择50%乡镇重点推进,其中20%乡镇达到省级美丽城镇标准。
全面实施,巩固发展。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通过试点引领,“擦亮小城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所有乡镇要普遍开展公共环境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乡镇,要补齐短板,全面打造美丽城镇,并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努力将我市城镇打造成具有地方特点的美丽城镇。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严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