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天408起!谷城这些真实案例告诉你……

©原创   2021-04-14 11:02   云上谷城

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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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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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二轮车加装遮阳伞

不!安!全!

不!安!全!

真的!真的!很不安全!

重要的事情讲三遍

我们先看一段视频

直观感受一下遮阳伞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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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看发生在谷城的这些真实案例


01

2021年2月24晚8点左右,王某驾驶无号牌两轮轻便摩托车行驶至城关镇某路段时,由于非法加装电动车雨棚影响视线,撞上车前行驶人李某,致李某受伤,后在医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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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未确保安全驾车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三十八条“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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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1年4月7日晚7点左右,何某驾驶无牌号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城关镇某交叉路口时,受车棚视线影响撞上车前同向推行婴儿车的行人陈某,致陈某车内婴儿受伤,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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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在没有任何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及其车内婴儿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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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2021年4月1日晚9点左右,李某酒后驾驶无牌号两轮电动车行驶至城关某路段时,撞上车前同向停放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李某受伤,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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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醉酒驾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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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之规定,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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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类似案例



1、2021年3月31日晚7点左右,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两轮车行至城关某街道时撞到横过公路的行人方某,事故致彭某方某及乘坐电动车的夏某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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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3月19日下午3点左右,李某驾驶无号牌轻便二轮摩托车载人,行驶至冷集镇某路段时与刘某驾驶的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撞,致李某及乘坐轻便两轮摩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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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3月20日中午11点左右,黄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城关镇某路段右转弯时,与同向郑某驾驶载人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郑某、乘二轮电动车人张某受伤,车辆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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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4月1日中午2点左右,彭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石花镇某路段左转弯时,与后方同向童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致童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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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谷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平台统计,截至4月12日,谷城2021年电动两轮车交通事故高达408起,各类机动车交通事故占比30%。


雨棚容易增加事故伤亡率,加装雨棚后,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增加了阻力,容易导致重心不稳。一些驾驶人侥幸认为,只要速度放慢点,就不会有问题,事实真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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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分析指出,加装雨棚后,电动车的高度、宽度都发生了变化,遇到拐弯、刮风或路面湿滑时,车身就容易发生摆动和侧翻,引起交通事故。


电动车加了雨棚后,还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的发生率,也是引起交通事故的一个原因。虽然雨棚下方多是透明的,但驾驶人视线仍会受到一定遮挡,而且后方驾驶人的视线也会被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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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生碰撞或是侧翻,受到雨棚遮挡,驾驶人不容易跳车,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伤亡率。


早在2020年10月28日,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就批准了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点击文字可查看更多详情


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驾驶以下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一)拼装的


(二)改变或者拆除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三)改变电动机、蓄电池组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部件的;


(四)加装车篷、车厢、挡风罩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相关政府应当根据城市管理需要,规范挡风衣(被、袄)等配置使用事宜。


   连日来,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电动车销售监督管理,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也开展了电动车及相关产品销售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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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还大力宣传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并与摩托车、电动车及相关产品经营者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销售、安装和赠送摩托车、电动车遮阳伞,积极配合治理行动,改善交通环境。


最后民警建议

为了交通安全,市民尽量不要选择雨棚和挡风被,骑电动车的市民,进行头部保暖时要戴安全头盔;手部的保暖,尽量别把手套套在车把手上;上身防风御寒应正常穿衣,勿将衣服反穿;膝盖脚部最好用护膝。由于戴帽子、口罩,穿着厚重会导致自身的观察力大打折扣,因此过路口或者横穿马路时,一定要“左顾右盼”,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通过。


广大市民朋友

千万不要忽略了这些安全隐患哟

为了安全着想请及时拆除雨棚

下雨天穿着雨衣骑行更安全!

记者:王晶  周龙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翟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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