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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专利基本概念,你了解哪些?

云上谷城 2021-04-20 10:24

专利制度是否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为什么?

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国家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发明创造,即通过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换取发明人向社会公开其发明创造的内容。500多年的专利历史表明,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专利制度能够鼓励专利权人主动实施其专利技术;

其次,专利制度为他人实施专利技术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再次,专利制度有利于从外国8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也有利于我国的先进科学技术走向世界,从而促进发明创造的国际推广应用。

授权后,专利权人享受什么权利?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申请了专利,还没有批准前,在产品包装上将申请号印刷宣传成专利号,是不是违法?将如何处罚?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需要指出的是,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提出以后,授权以前,由于尚未获得专利权,申请人不得将该申请号作为专利号标注在其产品或包装上。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专利时是否必须请代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办理。按照《审查指南》中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在中国大陆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普通代理机构办理;其他专利申请人除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以外,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直接办理。

如何向外国申请专利?如何委托专利代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国际申请的,可以通过下列两种途径申请:

(1)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然后在1年内要求优先权到国外申请。(该国与中国有优先权协定)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通过PCT申请。

关于专利代理,《专利法》第十八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如何委托专利代理,请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首页“专利代理”栏目中查找代理事务所,并与他们取得联系。

我自己设计出的产品,被别人申请了专利,我该如何做?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您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复审委员会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小知识

1、“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产生的背景、意义:

关于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是由中国和另一个发展中国家——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第三十四届成员国大会上共同提出的,并在2000年第三十五届成员国大会上通过。该提案受到了各成员国的普遍欢迎,一致认为确定“世界产权日”和开展有关活动将有助于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并提高公众对人类这一领域努力的认识和理解。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纪念日,1970的这一天,该公约开始生效。从2001年4月26日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以不同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2、《专利合作条约》(PCT)

《专利合作条约》是继《巴黎公约》之后缔结的又一个重要的国际性的专利条约。1970年5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的巴黎公约成员国外交会议上,根据美国提出的“签订一个在专利申请案的接受和初步审查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条约”的建议,缔结了意在解决专利的国际申请问题的《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于1978年6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在1994年1月1日成为该条约的成员国,原中国专利局成为专利条约的受理局、指定局和选定局、国际初审单位和国际检索单位,中文成为该和约的正式工作语言。

来源: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翟竞


专利制度是否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为什么?

专利制度的特点是,国家用法律的手段保护发明创造,即通过在一定时期内授予专利权换取发明人向社会公开其发明创造的内容。500多年的专利历史表明,专利制度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首先,专利制度能够鼓励专利权人主动实施其专利技术;

其次,专利制度为他人实施专利技术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再次,专利制度有利于从外国8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也有利于我国的先进科学技术走向世界,从而促进发明创造的国际推广应用。

授权后,专利权人享受什么权利?

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申请了专利,还没有批准前,在产品包装上将申请号印刷宣传成专利号,是不是违法?将如何处罚?

《专利法》第十五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需要指出的是,依照本条的规定,在专利申请提出以后,授权以前,由于尚未获得专利权,申请人不得将该申请号作为专利号标注在其产品或包装上。同时,我国《广告法》第十一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申请专利时是否必须请代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办理。按照《审查指南》中有关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在中国大陆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港、澳、台地区的个人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委托普通代理机构办理;其他专利申请人除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以外,也可以由申请人自己直接办理。

如何向外国申请专利?如何委托专利代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国际申请的,可以通过下列两种途径申请:

(1)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然后在1年内要求优先权到国外申请。(该国与中国有优先权协定)

(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接通过PCT申请。

关于专利代理,《专利法》第十八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专利法》第十九条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关于如何委托专利代理,请您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www.sipo.gov.cn)首页“专利代理”栏目中查找代理事务所,并与他们取得联系。

我自己设计出的产品,被别人申请了专利,我该如何做?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您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由复审委员会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知识产权小知识

1、“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产生的背景、意义:

关于设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是由中国和另一个发展中国家——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第三十四届成员国大会上共同提出的,并在2000年第三十五届成员国大会上通过。该提案受到了各成员国的普遍欢迎,一致认为确定“世界产权日”和开展有关活动将有助于突出知识产权在所有国家的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并提高公众对人类这一领域努力的认识和理解。4月26日,是《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纪念日,1970的这一天,该公约开始生效。从2001年4月26日作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以不同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2、《专利合作条约》(PCT)

《专利合作条约》是继《巴黎公约》之后缔结的又一个重要的国际性的专利条约。1970年5月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召开的巴黎公约成员国外交会议上,根据美国提出的“签订一个在专利申请案的接受和初步审查方面进行国际合作的条约”的建议,缔结了意在解决专利的国际申请问题的《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于1978年6月1日正式生效,我国在1994年1月1日成为该条约的成员国,原中国专利局成为专利条约的受理局、指定局和选定局、国际初审单位和国际检索单位,中文成为该和约的正式工作语言。

来源: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邓植元 / 编审:翟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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