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加强“四类药品”零售监管 发挥药店“哨点”作用

©原创   2021-08-12 11:43   云上谷城

连日来,谷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全县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药店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加强“四类药品”零售信息监测上报,切实筑牢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线。

监管执法人员到零售药店,重点围绕进店购药人群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销售信息上报、发热引导报告和相关公示公告等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股股长谭浩说:“我们要求药店在销售‘两抗一退一止’药品时实行双登记,即手写登记和在电脑疫情常态化监测系统登记并上报。在登记中发现体温超过37.3℃的顾客,要立即上报社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

每到一处,监管执法人员都要求药店负责人加强宣传,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药店防控措施不严的问题,督促药店立行立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药店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要求药店充分发挥‘哨点’作用,认真做好购药人群监测,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溯,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谭浩说。

记者:余运超 通讯员:董进军

来源:谷城县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冷晶晶 / 编审:翟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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