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电动车车主注意啦!
今后各类建筑
必须同步配建
非机动车
停车泊位和充电设施
电动车已成为众多市民出行的
主要交通工具之一
但电动车的停放和充电问题
也时常困扰着广大电动车主
前不久
规划部门对
《襄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进行了修订
要求今后各类建筑
必须同步配建
非机动车
停车泊位和充电设施
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设置上,新规明确,住宅小区地面非机动车泊位设置,不应超过停车标准的30%。
地面非机动车泊位需同步设计车棚,并按地面泊位总数的100%比例配套电动车充电设施。
此外,新规还同时规定,对于新建大于2万平方米的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剧院、博物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的比例不应低于规划车位的15%,并与项目同步建成使用。
随着这些新规的实施
今后电动车充电及停放问题
将会得到有效缓解
来源:文明襄阳
责任编辑:冷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