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连日来,谷城县交警部门加强路面执法,严查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月8日晚,交警将一辆牌照为鄂F尾数为76的小车拦停检查,发现车内一股浓烈的酒味,经过检测,驾驶员黄某的酒精含量为9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聚餐增多,酒后驾驶进入易发期。为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出行安全,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
县交警大队城关中队队长夏军表示:交警部门将不定时、不定路段开展酒驾查处行动,确保人民出行安全。同时奉劝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于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来源:谷城新闻网(谷城电视台记者 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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