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县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8-03-20 16:28 云上谷城  

谷青发〔2018〕2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县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乡镇(开发区)团委、县直各部办委局团组织:

2017年,全县共青团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青年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做实重点工作、做深亮点工作、做精特色工作,激发了基层共青团工作活力,开创了全县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涌现出一批团、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团县委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团、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3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优秀共青团员20名;优秀少先大队20个;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名、优秀少先队员20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20个、优秀青年志愿者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

1、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踊跃参与,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发挥积极作用。

3、团组织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2、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年龄在14至28周岁。

2、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行业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四)优秀少先大队

1、少先队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少先队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2、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

3、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积极开展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系列主题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4、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少先队工作部署。

(五)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2.从事少先队工作1年以上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辅导员,拥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本领,积极组织参与少先队活动。

3.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六)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勤奋学习,崇尚科学,具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师敬长,友爱互助,具有优良的传统美德和文明修养;乐观向上,自强自立,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理想追求。

3.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在“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级各类素质教育活动中取得过优秀成绩。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站、中心)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主要是承担具体服务任务的志愿者服务队),有完善的组织领导、服务制度和服务档案,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成员年平均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48小时以上,贡献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

年满14周岁以上;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活动,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形象,每年平均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48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相关要求

1、各级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申报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评选结果作为今后单位和个人申报省、市级相关荣誉的重要依据。

2、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及时上报。申报表、开展活动的图片(复印件)、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印证材料等要求上报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由各乡镇(开发区)团委、县直部办委局团组织集中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3、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所有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纪检、安监、综治、卫计等部门征求意见,团县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团的新媒体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评选表彰对象。

联系人:常其海      联系电话:0710-7232414

电子邮箱:gctw2006@163.com

共青团谷城县委

2018年3月9日

附:2017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17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谷青发〔2018〕2号

关于申报2017年度全县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乡镇(开发区)团委、县直各部办委局团组织:

2017年,全县共青团工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青年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着力做实重点工作、做深亮点工作、做精特色工作,激发了基层共青团工作活力,开创了全县共青团工作新局面,涌现出一批团、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团县委在“五四”青年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团、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3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优秀共青团员20名;优秀少先大队20个;优秀少先队辅导员20名、优秀少先队员20名;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20个、优秀青年志愿者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总支、支部)

1、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踊跃参与,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班子配备齐全,工作制度健全,团的委员会能发挥积极作用。

3、团组织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

2、热爱团的岗位,勤奋工作,开拓进取,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围绕党政中心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三)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年龄在14至28周岁。

2、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行业领域中取得突出成绩。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四)优秀少先大队

1、少先队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少先队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2、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相关政策落实好,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

3、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积极开展 “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系列主题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4、工作制度健全,能认真、扎实地落实少先队工作部署。

(五)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2.从事少先队工作1年以上的学校专(兼)职少先队辅导员,拥有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本领,积极组织参与少先队活动。

3.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开展“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六)优秀少先队员

1.年龄在6—14周岁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勤奋学习,崇尚科学,具有正确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师敬长,友爱互助,具有优良的传统美德和文明修养;乐观向上,自强自立,具有积极的人生态度和理想追求。

3.热爱少先队组织,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在“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等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级各类素质教育活动中取得过优秀成绩。

(七)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站、中心)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主要是承担具体服务任务的志愿者服务队),有完善的组织领导、服务制度和服务档案,坚持定期开展活动,成员年平均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48小时以上,贡献突出,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

年满14周岁以上;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的活动,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形象,每年平均参与志愿服务的时间在48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相关要求

1、各级团、队组织要高度重视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申报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评选结果作为今后单位和个人申报省、市级相关荣誉的重要依据。

2、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及时上报。申报表、开展活动的图片(复印件)、先进事迹材料和相关印证材料等要求上报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由各乡镇(开发区)团委、县直部办委局团组织集中汇总后于3月31日前报团县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3、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所有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纪检、安监、综治、卫计等部门征求意见,团县委根据各地各单位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团的新媒体公示无异议后,作为评选表彰对象。

联系人:常其海      联系电话:0710-7232414

电子邮箱:gctw2006@163.com

共青团谷城县委

2018年3月9日

附:2017年度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17年度先进个人申报表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