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水利部官网消息,自2013年水利部启动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城市完善机制,加大投入,按照批复的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取得显著成效。目前,41个试点城市按照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通过了水利部或试点所在地有关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其中湖北有鄂州、咸宁两城市在列。
第一批通过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验收城市名单
北京市密云区
天津市武清区
河北省邯郸市、邢台市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辽宁省大连市、丹东市
吉林省吉林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鹤岗市
上海市青浦区
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扬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
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
山东省济南市、临沂市
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
湖北省鄂州市、咸宁市
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
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海南省琼海市
重庆市永川区
四川省成都市、泸州市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省普洱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张掖市
青海省西宁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起来看看鄂州和咸宁在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有什么成果吧↓↓↓
鄂州
湖北鄂州素称“百湖之市”,水系发达,河网密度0.38公里/平方公里,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3年7月,水利部确定鄂州为全国第一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2014年7月,省人民政府批复《鄂州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试点前,全市水域面积64.5万亩,约占国土面积的27%,湖泊119个,其中纳入湖北省两批保护名录湖泊52个,水资源禀赋为水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试点期间共完成38项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总投资87.99亿元。基本实现了《实施方案》确定的试点建设目标,25项考核指标达到或优于目标值。
咸宁
2013年,咸宁被列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第一批试点城市以来,按照“一区两廊三带五片”的总体布局,通过试点建设,初步构建了健康的水生态体系、完备的水安全体系、严格的水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水文化体系。
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自然”的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
在为期3年多的试点建设过程中,咸宁生态水利建设稳步推进,水环境治理措施得力,河湖库长制体系全面建立,湿地保护行动全面铺开,水文化体系建设特色鲜明,圆满完成了各项试点建设任务。
(来源: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