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开展涉外活动时,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应当被放在首位。只有在规则管不到的领域或者压根没有规则约束的战乱地区,国家力量才有必要出面干涉。
据《新民晚报》等媒体报道,最近,因为上海吴淞口海域大雾,航道封锁,原计划在3月27日-3月31日之间航行的诺唯真喜悦号邮轮被迫滞留港口。
因为天气这样的不可抗力,邮轮无法按期航行,无论对邮轮公司还是游客都是遗憾。然而,现场却发生了如此不和谐的一幕:不少游客聚集在一起,对着邮轮工作人员高唱国歌,一旁还有人高声叫好。游客情绪失控后,与工作人员发生推搡……
一些游客在境外旅行遭遇障碍时,“唱国歌”似乎成了惯用的维权手段。今年年初,有175名中国游客因航班延误滞留日本东京成田机场,当时,也有报道说现场唱响了《义勇军进行曲》。
说实在话,笔者不是很明白这些唱国歌人士的逻辑出发点。一般来说,涉外维权不能比谁嗓门大,谁调子高,“唱国歌”对维权并无实质意义的帮助。何况,外籍公司人员未必听得懂中国的国歌——这国歌到底是唱给谁听的?
在知乎上,一个“有哪些行为可能涉嫌违法却鲜为人知”的提问引发众多网友关注。现在,有必要加上一条“个人维权唱国歌涉嫌违法”。国歌法规定: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在航班、邮轮延误时唱国歌,显然不是什么适宜的场合。
近年来,我国对战乱地区的海外中国公民实施撤侨行动广受好评,再加上《战狼》等主旋律影视片的热播,唱国歌成了人们表达爱国情感的常见方式。当公民在海外陷入困难后,因为感谢国家的帮助,唱国歌是得体与适宜的。但是,并非公民在海外遭遇的所有困难都需要国家来解决,即便国家力量介入,也要坚持适度原则。
值得反思的是,一些网络言论和自媒体不准确的表述,夸大了国家对保全公民海外利益的责任,误导人们产生个人维权必须由国家来兜底的思想。
去年11月,印尼巴厘岛因火山喷发造成大量中国游客滞留。当时,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在火山喷发情况稳定后,第一时间组织了足量航班接回滞留乘客。一些自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中采用了“撤侨”的表述。实际上,当时航空公司加开航班,针对的是已购买机票的乘客,其性质是商业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只起到了责成航空公司履行运输合同的作用,与以国家为主体的撤侨行动相比完全是两码事。
公民开展涉外活动时,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应当被放在首位。只有在规则管不到的领域或者压根没有规则约束的战乱地区,国家力量才有必要出面干涉。
对于中国游客需要维权的大多数情况,相关国家和地区都有较充分的规则和维权渠道。比如,应对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和所在国法律法规一般制定有补偿规则,视航空公司的不同层次(是否为廉价航空),赔偿和处置规则有所不同,这在游客购买机票的条款中通常已写明。
此次上海邮轮取消事件,邮轮公司已提供了退款等解决方案,因延误产生的损失也由保险公司赔偿。按照商业规则能够解决的事情,并不需要国家出面解决。
动辄“唱国歌”,期待国家无条件地解决个人困难的做法,可能损害国家利益。作为崛起中的大国,中国需要在国家上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中国不能扮演粗暴的国际警察角色,不能为了单方面地维护本国公民权益而违反国家间交往的准则——公民海外维权事件,不应该成为外交事件。
一些中国游客在涉外场合不恰当地维权,是其在国内行为的翻版。尽管游客在国内维权时很少唱国歌,但是比谁嗓门大,用“闹事”的方法解决问题,却是一种习惯。当然,这不能只怪游客。很多国内机构在处置旅行纠纷时,确实存在“欺软怕硬”的问题。可以说,中国游客在海外不恰当地维权,与国内商业环境中契约精神的欠缺有着潜在联系。
加强规则意识,培养理性维权的习惯,从根本上说,要从改善国内维权环境做起。而为了减少唱国歌式维权的闹剧,各类媒体有责任传播准确的信息,提高公民开展国际交往的素质和能力。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