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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帽”取得成效 谷城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补贴1100元

2018-04-24 09:21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今年来,谷城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贫困县“摘帽”工作的统一部署,聚焦就业创业扶贫和社保扶贫,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开创性开发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扶贫工作。一是摸清底数,积极提供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已组织8场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为181名贫困人员提供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52名贫困人员实现县内就业,42名贫困人员实现省内转移就业,35名贫困人员实现跨省转移就业。

二是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一季度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250人、创业培训520人、享受补贴876人。

三是准确掌握全县“两后生”底子,确保培训率达到100%。

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在全县242个行政村贫困人口中开发(治安协管、道路维护、环境绿化、卫生保洁、设施维护、人社协理、扶贫信息等7类)558个公益性岗位,从元月份开始,每人每月给予11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是精准扶持,引导创业。积极实施精准农家乐扶贫创业项目。对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一季度落实农家乐精准扶贫项目两个,发放补贴2万元,带动就业7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按规定给予支持,一季度为贫困人口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笔、共计206万元。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经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协调县扶贫办提供相关数据,筹措资金96.4万元为全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下人数代缴了养老保险费。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一是落实医保政策,全县39137名贫困人员全部参保,参保率达100%,且个人缴费部分已实现县财政全额补助。

二是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按襄人社[2017]49号文件规定已执行到位。

三是贫困人口在县内及转诊到县外住院的,取消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线以上及3万元(含)以下的,报销60%;3万元以上的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均已达到国家对贫困人口报销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全县贫困人口中共有4516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293.56万元,67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50.42万元。

(全媒体通讯员:王关群)

今年来,谷城人社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贫困县“摘帽”工作的统一部署,聚焦就业创业扶贫和社保扶贫,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开创性开发精准扶贫公益性岗位,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扶贫工作。一是摸清底数,积极提供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已组织8场精准扶贫专场招聘会,为181名贫困人员提供了公共就业创业服务,52名贫困人员实现县内就业,42名贫困人员实现省内转移就业,35名贫困人员实现跨省转移就业。

二是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一季度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250人、创业培训520人、享受补贴876人。

三是准确掌握全县“两后生”底子,确保培训率达到100%。

四是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在全县242个行政村贫困人口中开发(治安协管、道路维护、环境绿化、卫生保洁、设施维护、人社协理、扶贫信息等7类)558个公益性岗位,从元月份开始,每人每月给予11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是精准扶持,引导创业。积极实施精准农家乐扶贫创业项目。对贫困人员新开办农家乐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农家乐经营户吸纳贫困人员就业的给予吸纳就业补贴,一季度落实农家乐精准扶贫项目两个,发放补贴2万元,带动就业7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对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按规定给予支持,一季度为贫困人口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1笔、共计206万元。

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由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经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协调县扶贫办提供相关数据,筹措资金96.4万元为全县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下人数代缴了养老保险费。

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一是落实医保政策,全县39137名贫困人员全部参保,参保率达100%,且个人缴费部分已实现县财政全额补助。

二是对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按襄人社[2017]49号文件规定已执行到位。

三是贫困人口在县内及转诊到县外住院的,取消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5%。贫困人口大病保险累计金额在起付线以上及3万元(含)以下的,报销60%;3万元以上的10万元(含)以下部分报销7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均已达到国家对贫困人口报销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全县贫困人口中共有4516人次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293.56万元,67人次享受大病保险待遇50.42万元。

(全媒体通讯员:王关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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