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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开车堪比酒驾 90%的湖北司机看了都有收获!

2018-04-25 14:50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邓植元  

五一就要来了

不少人都会选择自驾出行

喝酒不开车大家都知道

但对于“药驾”的危害

大多数的车主却并不熟知!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

近期收治的车祸伤患者中

大多数都是“药驾”所致

险情一服感冒药后昏昏欲睡追尾前车

上周末,36岁的陈先生带家人开车自驾游,返程的前一天不慎感冒。返程当天,陈先生吃了感冒药后开车出发,一路上感觉昏昏欲睡,在出高速时操作失误追尾了前车。随后,受伤的陈先生和家人被120急救送到了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经医生检查,所幸陈先生和家人都伤的不是很重。

险情二吃了两颗感冒药错把油门当刹车

在光谷工作的张先生讲述了他5天前的一次“药驾”经历:当天因发烧请假在家,刚吃了2颗感冒药,突然接到老板电话,他开着车就往公司赶。没想到越开越困,过路口时错把油门当刹车,一头撞上了前面的公交车。所幸只是车子轻微受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药驾”类车祸已占交通事故10%

不只是在湖北,

全国都有药驾出事的案例↓↓↓

这些惨痛的教训,

让我们不得不重视药驾的危害!

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依据国内数据,药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10%左右。

武汉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邓艾平

杜绝药驾,在于生病服药期间不驾车。

如果生病了必须服药驾车,应注意:

看病时主动表明“我是司机”或“我要开车”,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驾驶者服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商品标签,特别是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了解注意事项;

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需遵医嘱减量服用,或等药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开车上路。

调查

感冒药说明书上禁驾提醒多被忽视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宋金春教授介绍,对普通市民开车影响最大的就是感冒药,因为占九成的感冒药中含有扑尔敏成分,也就是抗组胺药氯苯那敏,这种药学成分易引起犯困、嗜睡。

感冒药中除了含有扑尔敏成分外,例如泰诺、新康泰克等感冒药里,还有伪麻黄碱等成分,服用后可能导致焦虑或神经紧张。宋金春教授建议,服用感冒药后24小时内最好别开车。

据了解,高风险的7大类60多种药品的说明书中,绝大多数都有加入了服用后禁止开车和高空作业的提醒。但宋金春教授表示,这样的提醒被绝大多数服药者忽视了。

提醒

凡开车之前避免服用这六类药物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

随着高速免费的实施,

自驾游高峰期也将到来。

武汉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邓艾平总结了六类药物,提醒广大准备开车自驾出游的市民谨防“药驾”的危害——

1抗组织胺类药品

包括扑尔敏,赛庚啶等。服用后可抑制大脑皮层兴奋度,有明显嗜睡、困倦等副作用。服用这些药开车,特别是跑长途,驾驶员很容易疲倦、打瞌睡,造成危险。

2感冒药

感冒药,主要指含有抗组织胺药扑尔敏成分的感冒药。如复方氨氨黄那敏,维C银翘片,感冒清,速效感冒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等。如确有服用必要,请仔细看看说明书,挑选不含扑尔敏的纯中药制剂。

3抗精神病、抗抑郁症药

包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盐酸多塞平片,阿普唑仑片,丙戊酸钠缓释片和卡马西平等。此类药物直接作用于大脑皮层兴奋中枢,服用这些药,大多会有明显嗜睡、眩晕、头昏,乏力等副作用,影响患者的注意力和判断力,所以服用该药的患者不得开车或操作危险的机器。

4镇静催眠药

包括安定、氯硝安定、苯巴比妥等镇静催眠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抑制作用,可能造成严重的嗜睡、疲乏、头晕等反应,开车前不能服用。

5降压药和降糖药

服用期间,除了药物本身带来的嗜睡副作用,还可能造成突发性低血压和低血糖,使人短时间丧失意识反应,造成严重后果。

6镇咳药

如克咳敏(盐酸二氧丙嗪)、速效止咳冲剂,因含有导致嗜睡的成分,也不宜驾驶员服用。

交通律师

检测查证难

治理 “药驾”尚“无法可依”

能不能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药驾”?

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勇律师解释,从某种程度来说,“药驾”与“酒驾”构成安全驾驶隐患的原理几乎一致,但是,治理“酒驾”的办法与措施很难适用于“药驾”,目前国内交通法尚无相关法规。

当然,这不意味着“药驾”不需要重视和治理,而是要求找到更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办法。首先,提高服药驾驶风险的社会识别度,识险才能避险。

对此,除交管和卫生机构加强这方面常识的宣传教育之外,还有必要形成药后驾驶风险的清晰提示机制,比如,对具有影响安全驾驶药物成分的药品在其包装上提出醒目的警示意见,成为药嘱的部分,扩大用药安全的外延,帮助患者精准识别与掌握。

其次,对“药驾”行为给予适度的制约,减少“药驾”侥幸心理的安全危害。比如,重大交通事故“药驾”构成责任分摊的因素,“药驾”引入保险理赔的条件等等,诸如此类,让驾驶者认识到“药驾”可能面临的责任成本,变得理性和谨慎。此外,“药驾”也有必要纳入到交管执法之中,结合执法给驾驶者以提醒、劝告。

(来源:楚天都市报)

五一就要来了

不少人都会选择自驾出行

喝酒不开车大家都知道

但对于“药驾”的危害

大多数的车主却并不熟知!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

近期收治的车祸伤患者中

大多数都是“药驾”所致

险情一服感冒药后昏昏欲睡追尾前车

上周末,36岁的陈先生带家人开车自驾游,返程的前一天不慎感冒。返程当天,陈先生吃了感冒药后开车出发,一路上感觉昏昏欲睡,在出高速时操作失误追尾了前车。随后,受伤的陈先生和家人被120急救送到了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急诊科。经医生检查,所幸陈先生和家人都伤的不是很重。

险情二吃了两颗感冒药错把油门当刹车

在光谷工作的张先生讲述了他5天前的一次“药驾”经历:当天因发烧请假在家,刚吃了2颗感冒药,突然接到老板电话,他开着车就往公司赶。没想到越开越困,过路口时错把油门当刹车,一头撞上了前面的公交车。所幸只是车子轻微受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药驾”类车祸已占交通事故10%

不只是在湖北,

全国都有药驾出事的案例↓↓↓

这些惨痛的教训,

让我们不得不重视药驾的危害!

所谓“药驾”,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服用之后可能产生嗜睡、困倦、注意力分散、头晕、耳鸣、视物不清、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很容易酿成祸患。

依据国内数据,药驾发生的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的10%左右。

武汉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邓艾平

杜绝药驾,在于生病服药期间不驾车。

如果生病了必须服药驾车,应注意:

看病时主动表明“我是司机”或“我要开车”,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

驾驶者服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商品标签,特别是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了解注意事项;

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不得不吃的药,需遵医嘱减量服用,或等药效消除得差不多后,再开车上路。

调查

感冒药说明书上禁驾提醒多被忽视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宋金春教授介绍,对普通市民开车影响最大的就是感冒药,因为占九成的感冒药中含有扑尔敏成分,也就是抗组胺药氯苯那敏,这种药学成分易引起犯困、嗜睡。

感冒药中除了含有扑尔敏成分外,例如泰诺、新康泰克等感冒药里,还有伪麻黄碱等成分,服用后可能导致焦虑或神经紧张。宋金春教授建议,服用感冒药后24小时内最好别开车。

据了解,高风险的7大类60多种药品的说明书中,绝大多数都有加入了服用后禁止开车和高空作业的提醒。但宋金春教授表示,这样的提醒被绝大多数服药者忽视了。

提醒

凡开车之前避免服用这六类药物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

随着高速免费的实施,

自驾游高峰期也将到来。

武汉市中心医院药学部主任邓艾平总结了六类药物,提醒广大准备开车自驾出游的市民谨防“药驾”的危害——

1抗组织胺类药品

包括扑尔敏,赛庚啶等。服用后可抑制大脑皮层兴奋度,有明显嗜睡、困倦等副作用。服用这些药开车,特别是跑长途,驾驶员很容易疲倦、打瞌睡,造成危险。

2感冒药

感冒药,主要指含有抗组织胺药扑尔敏成分的感冒药。如复方氨氨黄那敏,维C银翘片,感冒清,速效感冒胶囊,复方氨酚烷胺等。如确有服用必要,请仔细看看说明书,挑选不含扑尔敏的纯中药制剂。

3抗精神病、抗抑郁症药

包氟哌噻吨美利曲辛片,盐酸多塞平片,阿普唑仑片,丙戊酸钠缓释片和卡马西平等。此类药物直接作用于大脑皮层兴奋中枢,服用这些药,大多会有明显嗜睡、眩晕、头昏,乏力等副作用,影响患者的注意力和判断力,所以服用该药的患者不得开车或操作危险的机器。

4镇静催眠药

包括安定、氯硝安定、苯巴比妥等镇静催眠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广泛的抑制作用,可能造成严重的嗜睡、疲乏、头晕等反应,开车前不能服用。

5降压药和降糖药

服用期间,除了药物本身带来的嗜睡副作用,还可能造成突发性低血压和低血糖,使人短时间丧失意识反应,造成严重后果。

6镇咳药

如克咳敏(盐酸二氧丙嗪)、速效止咳冲剂,因含有导致嗜睡的成分,也不宜驾驶员服用。

交通律师

检测查证难

治理 “药驾”尚“无法可依”

能不能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药驾”?

湖北省律师协会交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高勇律师解释,从某种程度来说,“药驾”与“酒驾”构成安全驾驶隐患的原理几乎一致,但是,治理“酒驾”的办法与措施很难适用于“药驾”,目前国内交通法尚无相关法规。

当然,这不意味着“药驾”不需要重视和治理,而是要求找到更切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办法。首先,提高服药驾驶风险的社会识别度,识险才能避险。

对此,除交管和卫生机构加强这方面常识的宣传教育之外,还有必要形成药后驾驶风险的清晰提示机制,比如,对具有影响安全驾驶药物成分的药品在其包装上提出醒目的警示意见,成为药嘱的部分,扩大用药安全的外延,帮助患者精准识别与掌握。

其次,对“药驾”行为给予适度的制约,减少“药驾”侥幸心理的安全危害。比如,重大交通事故“药驾”构成责任分摊的因素,“药驾”引入保险理赔的条件等等,诸如此类,让驾驶者认识到“药驾”可能面临的责任成本,变得理性和谨慎。此外,“药驾”也有必要纳入到交管执法之中,结合执法给驾驶者以提醒、劝告。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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