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提出,增加相应条款,打击“精日分子”。
南京市律师协会和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的“维护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律师大联盟”中的律师吴明秀介绍说:
喜欢日本文化的人有很多,但是像他们这样过了头、崇拜到恨不得自己成为日本人的,就叫“精神上的日本人”,即“精日”。
“精日分子”构成犯罪的 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
(△图/视觉中国)
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对这种行为,要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综合施策处理,结合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建议有针对性增加规定:
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日分子”侮辱英烈行为多次出现
穿日本军服在抗日遗址前拍照
2018年2月20日,有网友曝光,两名男子穿着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摆造型拍照。
22日晚,警方已将违法行为人唐某、宗某抓获并依法对二人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日。
多次侮辱南京大屠杀死难者
2018年3月3日,一男子在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拍摄视频,言辞激烈,侮辱他人,还称自己要开直播、求打赏。视频在网络流传后,引发网友强烈谴责。据了解,该男子孟某曾因在400人微信群内,发布“南京杀三十万太少”等言论,被群友举报。
(△孟某在南京大屠杀纪念碑前拍摄泄愤视频。视频截图)
2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依法对孟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然而,孟某拘留期满后,又于3月3日来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拍摄发泄视频,侮辱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南京警方决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8天的处罚。
身穿日军军服在抗战纪念地拍照
2017年8月,四名年轻人身穿二战时期的日军军服,在著名抗战纪念地上海四行仓库拍摄了一组照片,称此行为是“参加上海事变的日军将校故地重游”,一时间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愤怒,纷纷表示这样的行为是对英烈的亵渎。
(△图/滋事者网传照片)
事后,这几人在网上道歉称,自己“只是军迷”,想要“拍一组日军到四行仓库谢罪的照片”,但被网友“断章取义”。对此,有网友表示,即便他们所言非虚,但穿着曾经的侵略者军服在抗战纪念地前拍照,并以嬉笑的口吻在网上谈论和炒作,依然是一种极为不当的行为。
身着日军军装 摆出挥刀砍杀挑衅动作
2017年8月13日下午,在广西宾阳高铁站,两名青年男子身穿仿侵华日军服装,摆出挥刀砍杀等挑衅动作,被爱国群众围堵。两男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拘留10日。
(△图/滋事者网传照片)
外长王毅:“精日分子”就是“中国人的败类!”
2018全国两会期间,外交部部长王毅在全国人大记者会上回应媒体对“精日”行为的提问时,直言所谓“精日分子”就是“中国人的败类!” 这句话引发了众多网友点赞。
民族尊严决不可随意践踏!
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都将被严惩不贷!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