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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人看过来 4月起社会救助标准提高啦!

2018-05-02 09:00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4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2018年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610元/月调整为6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420元/月调整为45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

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7年1220元/月调整为128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132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2043元/月调整为2152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五保)供养标准为

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15元/月;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815元/月调整为85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915元/月调整为95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1796元/月调整为1905元/月。

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全市统一从2017年1220元/月调整为1280元/月。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840元/月调整为9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1220元/月调整为1280元/月。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2000元/月调整到2050元/月。

(来源:襄阳日报)

4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郄英才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调整2018年社会救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610元/月调整为64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420元/月调整为450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

分散供养城市特困人员以及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7年1220元/月调整为128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1320元/月调整为138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2043元/月调整为2152元/月。

农村特困人员(五保)供养标准为

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15元/月;集中供养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815元/月调整为850元/月;集中供养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915元/月调整为950元/月;集中供养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由2017年1796元/月调整为1905元/月。

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

全市统一从2017年1220元/月调整为1280元/月。农村低收入家庭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840元/月调整为9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1220元/月调整为1280元/月。福利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全市统一从2017年2000元/月调整到2050元/月。

(来源:襄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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