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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给副局长送礼 双双被免职!十堰市纪委书记:该!

2018-05-10 11:23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5月9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局长给副局长送礼金 双双被免职》,关注了十堰市郧西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柯玉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3月21日,湖北省郧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柯玉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3月22日下午,十堰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查处情况。

经查,2018年1月14日,郧西县环保局副局长柯玉志在操办其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该局25名干部职工礼金1.05万元,同时,柯玉志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郧西县环保局时任局长张礼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25名干部职工违规参与送礼和柯玉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不仅未及时提醒制止,而且本人亲自参与送礼,顶风违纪,影响恶劣。2018年3月,张礼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柯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事件回顾

“张局长,我父亲刚在县医院去世了,我要请几天假,回土门镇殡葬所操办丧事……”2018年1月14日下午,父亲因病去世后,湖北省郧西县环保局副局长柯玉志立即向环保局局长张礼国报告了相关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严格规定,执纪也越来越严,要不要去送个礼呢?送吧,现在查得严,万一曝光了挨处分划不来;不送吧,感情上说不过去,毕竟一起搭班子十几年了,面子上挂不住……”张礼国有点拿捏不准。

“同事的父亲去世,随个礼,很正常,不行就下班了单独去送……”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张礼国还是决定去随礼。1月15日,张礼国让办公室以工会名义准备1000元慰问金,个人准备500元礼金,下午下班后到土门镇殡葬所把钱送到柯玉志手上。

“婚丧嫁娶,单位职工相互走动,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应该没啥事……”正是这样的思想,该局先后有25名干部职工共向柯玉志送礼金1.05万元。张礼国因为自己也送了,所以知道情况后没有制止,柯玉志更是收得心安理得。

查处经过

2018年2月底,十堰市、郧西县两级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郧西县环保局副局长柯玉志利用父亲去世大肆敛财等问题。随后市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通过走访谈话、深入调查,调查组查明,2018年1月14日,柯玉志父亲去世后没有及时到相关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还借操办其父丧事收受单位干部职工礼金1.05万元。张礼国不仅没有及时劝阻,自己也去送了500元礼金。

“你在办理父亲丧事期间,有没有收受礼金?”调查组找到柯玉志谈话。

“收了单位25名干部职工1.05万元礼金。我觉得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别人欠我的人情,还个情而已。”

“有没有收服务对象的礼金?”

“收了一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2000元,办完父亲丧事后就交到局财务室,请他们帮忙退还本人了。”

“其他违规收取的礼金是否上缴或者退还了?”

“还有4人的1500元没退,其他的办完丧事后陆续都退了。”

随后,调查组再次对环保局送礼的干部逐一谈话,发现柯玉志在得知组织要对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进行调查后,才开始退还部分同事礼金,且接受调查组第一次谈话时,仍有13名干部的4900元礼金未退还。查清相关情况后,调查组再次约谈柯玉志,这次他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了问题。

“你作为局长,不仅不及时制止下属的违纪行为,自己还带头送礼,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现在作何感想?”

“这件事教训深刻,都怪自己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触犯了党纪,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张礼国悔恨不已。

根据调查情况,2018年3月,张礼国被免去郧西县委委员职务、由县人大按程序免去其县环保局局长职务,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柯玉志被免去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被收缴。

案例点评

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东灵做案例点评——

陈东灵:对禁令充耳不闻,该查!

本案中柯玉志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张礼国作为局长,不仅未及时制止,还亲自赠送礼金,错上加错,这种顶风违纪行为十分恶劣、影响极坏,理应受到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各级纪委就必须保持严肃执纪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动辄则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去年年底,十堰市出台规定:凡再发生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反复强调、严令禁止的问题,以及贪污侵占惠农资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涉及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凡是再发现管而不严、流于形式,导致发生“四风”问题的,一律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凡是再发现对“四风”问题核查不实、把关不严的,一律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不断加大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始终做到监督无死角、监察全覆盖、问责不留情,用霹雳手段击醒那些“梦中人”,刹住“人情歪风”。

(来源:湖北日报)

(5月9日)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局长给副局长送礼金 双双被免职》,关注了十堰市郧西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柯玉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3月21日,湖北省郧西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柯玉志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3月22日下午,十堰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该案查处情况。

经查,2018年1月14日,郧西县环保局副局长柯玉志在操办其父丧事期间,违规收受该局25名干部职工礼金1.05万元,同时,柯玉志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郧西县环保局时任局长张礼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本单位25名干部职工违规参与送礼和柯玉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不仅未及时提醒制止,而且本人亲自参与送礼,顶风违纪,影响恶劣。2018年3月,张礼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柯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事件回顾

“张局长,我父亲刚在县医院去世了,我要请几天假,回土门镇殡葬所操办丧事……”2018年1月14日下午,父亲因病去世后,湖北省郧西县环保局副局长柯玉志立即向环保局局长张礼国报告了相关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严格规定,执纪也越来越严,要不要去送个礼呢?送吧,现在查得严,万一曝光了挨处分划不来;不送吧,感情上说不过去,毕竟一起搭班子十几年了,面子上挂不住……”张礼国有点拿捏不准。

“同事的父亲去世,随个礼,很正常,不行就下班了单独去送……”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张礼国还是决定去随礼。1月15日,张礼国让办公室以工会名义准备1000元慰问金,个人准备500元礼金,下午下班后到土门镇殡葬所把钱送到柯玉志手上。

“婚丧嫁娶,单位职工相互走动,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应该没啥事……”正是这样的思想,该局先后有25名干部职工共向柯玉志送礼金1.05万元。张礼国因为自己也送了,所以知道情况后没有制止,柯玉志更是收得心安理得。

查处经过

2018年2月底,十堰市、郧西县两级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郧西县环保局副局长柯玉志利用父亲去世大肆敛财等问题。随后市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通过走访谈话、深入调查,调查组查明,2018年1月14日,柯玉志父亲去世后没有及时到相关部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还借操办其父丧事收受单位干部职工礼金1.05万元。张礼国不仅没有及时劝阻,自己也去送了500元礼金。

“你在办理父亲丧事期间,有没有收受礼金?”调查组找到柯玉志谈话。

“收了单位25名干部职工1.05万元礼金。我觉得这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别人欠我的人情,还个情而已。”

“有没有收服务对象的礼金?”

“收了一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2000元,办完父亲丧事后就交到局财务室,请他们帮忙退还本人了。”

“其他违规收取的礼金是否上缴或者退还了?”

“还有4人的1500元没退,其他的办完丧事后陆续都退了。”

随后,调查组再次对环保局送礼的干部逐一谈话,发现柯玉志在得知组织要对其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进行调查后,才开始退还部分同事礼金,且接受调查组第一次谈话时,仍有13名干部的4900元礼金未退还。查清相关情况后,调查组再次约谈柯玉志,这次他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了问题。

“你作为局长,不仅不及时制止下属的违纪行为,自己还带头送礼,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现在作何感想?”

“这件事教训深刻,都怪自己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认识不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触犯了党纪,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张礼国悔恨不已。

根据调查情况,2018年3月,张礼国被免去郧西县委委员职务、由县人大按程序免去其县环保局局长职务,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柯玉志被免去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全部被收缴。

案例点评

十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东灵做案例点评——

陈东灵:对禁令充耳不闻,该查!

本案中柯玉志违规收受单位同事礼金,张礼国作为局长,不仅未及时制止,还亲自赠送礼金,错上加错,这种顶风违纪行为十分恶劣、影响极坏,理应受到处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各级纪委就必须保持严肃执纪的高压态势不放松,对违纪问题零容忍,动辄则咎,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去年年底,十堰市出台规定:凡再发生大操大办、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反复强调、严令禁止的问题,以及贪污侵占惠农资金、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对涉及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凡是再发现管而不严、流于形式,导致发生“四风”问题的,一律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凡是再发现对“四风”问题核查不实、把关不严的,一律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不断加大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始终做到监督无死角、监察全覆盖、问责不留情,用霹雳手段击醒那些“梦中人”,刹住“人情歪风”。

(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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