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自我创造的“土政策”...

2018-05-16 09:44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冯锐  

随着各类惠民政策的增多,一些乡镇、村庄在平时管理、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热衷通过“搭车”“挂钩”“连坐”等方式,自我创造出一些“土政策”。这些搭车政策,不仅难以发挥实际作用,还会损害党群关系。

1

政策遭遇搭车

记者调查发现,基层政策搭车有三大表现。

——设卡搭车,催生灰色地带。

最近,西部地区某村贫困户贺守富反映,村里要求贫困户在危房改造前须交纳押金,否则无法领取补贴资金。记者在中部某省调研时,也遇到村民反映类似问题。

在中部地区某村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一位贫困户说,项目开工前,干部要求搬迁户每户交1600元“迁坟费”,之后施工方又要交8000元材料费,用粗钢筋加固房屋基础,方便以后加修2层。

——捆绑挂钩,增加约束手段。

今年以来,为贯彻上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西部地区的一个村子下发通知,禁止在村内多处地方及公路沿线种植玉米,若被通报或处罚将免去3年的合作医疗补贴,当年不得享受相应国家惠民政策。

——连坐惩罚,制造群体压力。

今年初,位于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一个村子公开的一份处理决定显示,当地某村民因乔迁新居大摆宴席,对本人进行通报批评,还对整个村民小组做出处罚,包括取消村民小组道路和连户路硬化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安排、人畜饮水工程项目的安排,停发村民小组全部低保,甚至在一定时期内,村民不得到村委会出具各类证明和盖章。不久后,同市的另一个村子针对一些搬新家大摆宴席的村民,通报表示除本户纳入“黑名单”外,还将暂停村小组公路硬化的项目申报。

2

违背法理和常理

“这些做法既不符合现代法律程序,也违背常理。”云南大学教授金子强表示,无论是农危房改造指标,还是对低保户的救济补助,都是国家的制度性政策,不是基层干部的治理砝码。

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靳永翥分析,有些政策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充分考虑到村庄的实际,难执行。

在上级各方面考核压力下,软性的办法不管用,硬性的办法不让用,基层选择“捆绑”有时也很无奈。

当治理手段缺乏,治理思维落后时,就容易滑向违法行政的轨道。

3

依法行政方能脱钩松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

金子强认为,基层治理的方法不当、路径不对,是法律意识薄弱的表现。

所以,提升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培育村民依法参与农村公共事务治理的理念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要务。

同时,政策设计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受访人士建议,首先要坚决杜绝拍脑袋的决策。

政策设计前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增强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政策设计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

当然,还要赋予基层治理者能办事、办成事的“尚方宝剑”,健全敢办事、愿办事的激励机制,让治理的手段与目标相匹配,治理的权力与责任相对称。

要用好考核监督为政策落地落实“保驾护航”。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沙湾镇党政办工作人员陶建武建议,政策执行过程中要强化政策绩效评估,强化政策执行过程监督,避免基层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随机变通,确保好的政策设计落地落实。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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