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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住建局 六举措 打造廉洁住建

责任编辑:张凡 2018-05-24 15:21

谷城县住建局

六举措 打造廉洁住建

本网讯 通讯员陈建设报道 日前,湖北省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紧盯住建工作实际,拟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采取六项措施,着力打造廉洁住建。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面前,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从”,紧紧围绕维护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性,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做人做事。

二是坚持全面落实责任。要求住建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真抓、真严、真落实。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要担当起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别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在抓好本级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力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责任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纵深推进,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传导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让各级党组织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压实“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抓常抓细抓早,参加分管单位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每季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领导推动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正风惩腐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瞒案不报的分管领导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坚持推动作风建设。要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真正在抓落实、善落实、落得实上下功夫;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下更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要把日常工作与作风建设落实年结合起来、与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注重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

四是坚持规范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谈心谈话的教育、预防、警醒作用。在廉政谈话中,要坚持“三个必谈”,做到廉政风险点必谈、关键岗位干部必谈、有关纪律要求必谈,着力化解廉政风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分级进行。通过廉政谈话这一有效手段,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五是坚持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教育效果。加强政治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掌握《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坚持逢会强调提醒,每季度组织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党章条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廉政文化教育。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发挥廉政文化引领作用。开展法律教育。围绕推进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是坚持强化正风肃纪。严明责任、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要科室、重点岗位廉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大力促进党员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要保持高压态势,要把规矩挺在前面,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

谷城县住建局

六举措 打造廉洁住建

本网讯 通讯员陈建设报道 日前,湖北省谷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紧盯住建工作实际,拟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采取六项措施,着力打造廉洁住建。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住建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原则面前,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四个服从”,紧紧围绕维护习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性,切实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按党章要求规规矩矩做人做事。

二是坚持全面落实责任。要求住建系统各单位党组织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真抓、真严、真落实。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要担当起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别落实领导责任。局党组在抓好本级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力度,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责任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纵深推进,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传导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让各级党组织切实感受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压力,做到千斤重担众人挑,压力传导不递减。压实“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经常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抓常抓细抓早,参加分管单位和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每季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每半年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监督责任。要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领导推动之责、选人用人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正风惩腐之责、以上率下之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对瞒案不报的分管领导和个人,实行“责任倒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从而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坚持推动作风建设。要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落实年活动,真正在抓落实、善落实、落得实上下功夫;健全和落实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下更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露头就打,发现就查。要把日常工作与作风建设落实年结合起来、与贴近群众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结合起来、与扶贫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注重日常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明查暗访。

四是坚持规范廉政谈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谈心谈话的教育、预防、警醒作用。在廉政谈话中,要坚持“三个必谈”,做到廉政风险点必谈、关键岗位干部必谈、有关纪律要求必谈,着力化解廉政风险。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分级进行。通过廉政谈话这一有效手段,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五是坚持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重要位置,丰富教育形式,强化教育效果。加强政治教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掌握《准则》基本精神和《条例》基本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坚持逢会强调提醒,每季度组织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心得体会交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党章条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廉政文化教育。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发挥廉政文化引领作用。开展法律教育。围绕推进法治建设,做好普法工作,开展法律学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六是坚持强化正风肃纪。严明责任、严格监督、严肃纪律,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重要科室、重点岗位廉政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大力促进党员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自律、依法行政。要保持高压态势,要把规矩挺在前面,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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