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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乡村” 他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18-07-11 09:14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7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谷城县人民法院在谷城县紫金镇联合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来自省法院的两位法官为该镇百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省法院机关党委、省司法厅普法处负责人以及谷城法院院长詹爱军和法院部分干警、紫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全程参加了活动。

省法院刑事法官魏伟

本场讲座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来自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魏伟为大家讲述了《刑法》相关内容,他结合农村实际,从基层多发性刑事案件入手,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了犯罪的基本概念、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定义及农村地区一些常见的罪名,并针对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以案说法,对基层多发性危险驾驶、破坏农用地使用、滥伐林木、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行为进行了分析。

村民认真做笔记

活动现场

省法院民事法官张之靖

来自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张之靖为大家介绍了《婚姻法》中对结婚条件、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有关规定。对农村中出现争抢子女抚养权、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分析认定,并从法律层面指出了当事人的救济途径。通过对法条的细化讲解配以相关案例进行解说,让村民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紫金镇镇委副书记余荣群在听完讲座后感慨地说道:“感谢法院领导和干警们来到紫金镇进行普法宣传,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注重带领群众多进行法制学习,让村民们都能懂法、守法,让村里少发生矛盾纠纷,使村民们都能互相谦让、团结,营造和谐文明的乡村氛围。”

乡村是践行依法治国、努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一环,只有让村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乡村氛围,才能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湖北省法院系统“送法进乡村”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法律指导,使广大农民朋友在家门口就能够了解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

7月10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谷城县人民法院在谷城县紫金镇联合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活动,来自省法院的两位法官为该镇百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省法院机关党委、省司法厅普法处负责人以及谷城法院院长詹爱军和法院部分干警、紫金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全程参加了活动。

省法院刑事法官魏伟

本场讲座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来自省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法官魏伟为大家讲述了《刑法》相关内容,他结合农村实际,从基层多发性刑事案件入手,坚持理论结合实际,深入浅出的讲解了犯罪的基本概念、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定义及农村地区一些常见的罪名,并针对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以案说法,对基层多发性危险驾驶、破坏农用地使用、滥伐林木、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行为进行了分析。

村民认真做笔记

活动现场

省法院民事法官张之靖

来自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张之靖为大家介绍了《婚姻法》中对结婚条件、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有关规定。对农村中出现争抢子女抚养权、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进行了分析认定,并从法律层面指出了当事人的救济途径。通过对法条的细化讲解配以相关案例进行解说,让村民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

紫金镇镇委副书记余荣群在听完讲座后感慨地说道:“感谢法院领导和干警们来到紫金镇进行普法宣传,在以后的工作中会注重带领群众多进行法制学习,让村民们都能懂法、守法,让村里少发生矛盾纠纷,使村民们都能互相谦让、团结,营造和谐文明的乡村氛围。”

乡村是践行依法治国、努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一环,只有让村民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乡村氛围,才能更好的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湖北省法院系统“送法进乡村”活动为辖区群众提供了科学有效的法律指导,使广大农民朋友在家门口就能够了解到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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