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谷城法院委托律师参与调解 助力涉农纠纷圆满解决

2018-07-13 15:37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近日,湖北银谷律师事务所刘东春、刘珊二位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受谷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委托,帮助协调解决六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纠纷。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刘某平、刘某贵二人雇请朱某等六名农民工在其承包的谷城县某工程中从事制模工作,并约定日工资。2018年2月11日,经双方结算,二人共拖欠朱某等六人劳务费5.5万余元,并由刘某平向六人出具欠条一份。此后,六人多次要求刘某平、刘某贵支付拖欠工资,二人均已各种理由推诿拒付,故引此纠纷。

调解过程中,刘东春、刘珊二位律师作为具有丰富诉讼经验的资深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从法律方面分析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刘某平、刘某贵应当按约定支付六人劳务费;另一方面,也从诚信角度出发,强调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二人明确其有支付劳务费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支付部分劳务费,纠纷圆满解决。该案的成功调解标志着谷城法院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律师参与调解,是新时代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以队伍数量大、专业性强、经验丰富为特点具有突出的解纷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文件鼓励律师参与调解。自今年6月份以来,谷城法院从三个方面加强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

思想上重视。

自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开展以来,谷城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先后多次联合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开展律师培训会、联席会议,就如何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进行数次深入讨论、研究,旨在规范委托案件细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律师参与诉讼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人员上保障。

谷城县辖区内现有执业律师14名,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50余人,经谷城法院与县司法局研究后最终拟定值班律师16人(其中2名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每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安排一名值班律师坐班,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上主动。

主动与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对接,主动沟通,及时总结调解工作中的问题或经验,确保律师调解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主动和当事人对接,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到情、理、法有机结合,为解决纠纷创造良好的环境。协助案件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意见,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协助办理司法确认等相关事项。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湖北银谷律师事务所刘东春、刘珊二位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受谷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委托,帮助协调解决六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纠纷。

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刘某平、刘某贵二人雇请朱某等六名农民工在其承包的谷城县某工程中从事制模工作,并约定日工资。2018年2月11日,经双方结算,二人共拖欠朱某等六人劳务费5.5万余元,并由刘某平向六人出具欠条一份。此后,六人多次要求刘某平、刘某贵支付拖欠工资,二人均已各种理由推诿拒付,故引此纠纷。

调解过程中,刘东春、刘珊二位律师作为具有丰富诉讼经验的资深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方面,从法律方面分析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务关系,刘某平、刘某贵应当按约定支付六人劳务费;另一方面,也从诚信角度出发,强调其应本着诚信的原则,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让二人明确其有支付劳务费的义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支付部分劳务费,纠纷圆满解决。该案的成功调解标志着谷城法院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成功迈出了第一步。

律师参与调解,是新时代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以队伍数量大、专业性强、经验丰富为特点具有突出的解纷优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文件鼓励律师参与调解。自今年6月份以来,谷城法院从三个方面加强律师参与法院调解工作:

思想上重视。

自律师参与调解工作开展以来,谷城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先后多次联合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开展律师培训会、联席会议,就如何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进行数次深入讨论、研究,旨在规范委托案件细节,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律师参与诉讼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人员上保障。

谷城县辖区内现有执业律师14名,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人员50余人,经谷城法院与县司法局研究后最终拟定值班律师16人(其中2名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每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安排一名值班律师坐班,为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服务上主动。

主动与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对接,主动沟通,及时总结调解工作中的问题或经验,确保律师调解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主动和当事人对接,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做到情、理、法有机结合,为解决纠纷创造良好的环境。协助案件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意见,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协助办理司法确认等相关事项。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