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成都市民王女士通过网络,花费约2000元,报了一位古风摄影网络红人“当小时”开设的“国风摄影学堂”摄影培训课程。一个月的学习时间,王女士觉得,所教授课程与宣传的课表内容有很大出入。
与王女士有着类似感受的,还有第二期培训班的其他成员,近200人的培训班,目前已有107人在培训班微信群中报名,要求退还报名学费。要求退款的学员认为,退款的原因是授课内容与之前宣传的课表不符;而培训方发布的声明则表明,学员退款的原因是“某竞争对手恶意编造不实信息”。
学员交钱后,培训方按约提供了培训服务。如今,学员认为培训内容未达预期,这钱,能退吗?
学员质疑
课程内容与课表不符
西安网友阿惑(网名)告诉记者,2017年,他在网上看到“当小时”拍的一组古风照片,很喜欢,就关注了微博。今年5月在其微博上看到摄影招生的信息,招生宣传写了很多摄影基础课程以及如何营销,“都是作为一个摄影新手特别需要的,虽然报名费2000元左右,还是抵不住诱惑报了名。”
阿惑说,开课后,他认为讲课并未按之前公布的课表进行,原本计划讲摄影基础、相机介绍的课程却在讲一款与摄影课程无关的计时软件;摄影基础课课程时间,却在讲化妆,且一直在为别人的化妆课打广告。“课程包含了视频课程,结果却教我们录制抖音短视频。”阿惑说。
有学员为课程“掐了表”,100分钟,有30分钟用于同学互动,6分钟等待各种文件响应,23分钟复述同学回答,7分钟空白等待学生思考,暖场散场6分钟。剩下不到半个小时是知识讲解,其中大约47%的知识,是免费微课内容分享过或公众号分享过的。
此外,学员们还反映导师对学员课后提问不回复、作业不点评等问题。于是,学员们在微信群中发起联名要求退还学费,从学员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上可以看到,排队的学员有107名。值得注意的是,学员们均是通过微信转账或支付宝的方式支付报名费,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多名学员告诉记者,上课前他们只知道“当小时”的网络身份,对其真实信息一无所知。
工作室声明
竞争对手恶意编造不实信息
7月12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当小时”位于青羊区的工作室地点,此处悬挂“当小时”工作室的牌子,但大门紧锁,敲门许久也不见回应。随后,记者拨通了成都当小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女士的登记注册电话,对方表示,她不是黄女士。记者表明来意后,对方表示,此事公司已交由律师处理,不会再作回应。记者进一步询问其身份,对方随即挂断了电话,亦未回复记者短信。
7月11日,“当小时”微博发布了“当小时工作室声明”,声明部分内容为:“近日,本工作室发现国风摄影学堂第二期少数学员在微信交流群中恶意编造、传播本工作室拟于2018年7月11日启动的国风摄影学堂第三期售价199元基础课与第二期课程内容相同的不实言论,已经严肃影响工作室正常工作。在此期间,某竞争对手不断通过恶意编造不实信息,借此大肆宣传其自营的摄影和培训项目,并联络新闻媒体进行不实报道,现在工作室已经无法正常开展工作。”声明中还表示:“不再对相关事宜给予任何回应,并将委托律师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记者从“当小时”微博上看到,“当小时”微博认证为摄影师、微博签约自媒体,粉丝量为31万余。6月、7月,“当小时”都有在微博上回应二期课程事宜。
更早时候的7月7日,“当小时”发布微博表示,“要给前两期的同学道个歉,直到二期结束我才开始真正的反省自己,每个人的基础不一样,之前只有一个课,我的侧重点是告诉大家怎么用爱好来养活自己,怎么让大家更多看到你拍的照片。这次大家的反应让我认识到,基础薄弱的同学可能并不适合我自己的成长模式。”
培训质量有问题还是同行恶意竞争?
疑问1
上课内容是否与课表一致?
成都商报记者在“当小时”微信公众号发布于4月30日的“摄影课课表”上看到,此次培训共有36堂正课(小课),除正课外最开始还有4节很重要的人生课题,讲述“摄影的目的和意义”“目标制定”“时间管理”“各地分组搭档”等内容。
正课部分,例如第7堂课内容为“光的艺术”,“你想知道的用光技巧都在这里;自然光的应用:太阳光、阴雨天、雪景、怎么拍?自然光不足时怎么办?补光道具、道具光源、打光工具的应用;夜景拍摄技巧;案例分析”。学员王女士告诉记者,讲灯光的部分,有学员询问如何打光,对方却表示,打开就好。
阿惑也表示,一些摄影的基础技巧,并没讲到,例如第2节前期基础课,课表内容是讲相机基础课程,上课时却播放国外的视频解说课程,而不是现场教学。课程中的相机镜头,包括镜头的区别、相机的区别,都没有细讲。还有摄影前期,也都是录制的视频,照着PPT念,然后一边重复同学们的留言,一边讲自己的经历。
疑问2
要求退费是因第三期培训费低于第二期?
第二期上百名学员对授课内容提出质疑要求退款后,也有质疑声表示,学员是因为第三期课程收费明显低于第二期。第二期实际收费为1788元至2088元不等(组团报名、提前预约等折扣价格。)而第三期发布的课程收费为199元。对此,“当小时”在11日的声明中解释,“本工作室第三期199基础课程并非第二期全部课程,第二期共计1000分钟(每节25分钟,共40节)课程内容,该期于2018年5月11号开课,2018年6月14日结课,因学员技术差异,本工作室对第三期也为1000分钟的课程内容作出调整,第三期1000分钟课程=199基础课(11节,每节课10分钟)+688元后期课+1288元进阶课。故第三期199课程基础仅为第二期1000分钟课程的部分内容。”
而网友阿惑、阿Q、懒福等表示,他们一直质疑的是“当小时”的授课内容和质量,第三期的报名价格只是一个爆发点。王女士说,课程的科目表是自己想要学习的内容,但讲出来的内容,就非常尴尬了。
疑问3
纷争是同行竞争,恶意诋毁?
声明中,“当小时”工作室表示,学员反映二三期课程费用问题期间,某竞争对手不断通过恶意编造不实信息,诋毁工作室及“当小时”名誉,并借此大肆宣传其自营的摄影和培训项目,并联络新闻媒体进行不实报道。
记者发现,第二期培训课的部分学员,确是从事摄影相关工作的。学员王女士称,群里大概一半的人工作都与摄影有关,王女士本人是从事儿童摄影工作的。网友懒福表示,自己是从事后期修图的。
为什么从事摄影相关工作,会报“当小时”的摄影课程?网友“萌得飞起的小林”说,他报这个班是“可以和另外的摄影课程互补”。而做儿童摄影工作的王女士表示,自己每年都要报两个培训班。
律师说法
合同关系成立
若确未按照课表内容授课
需返还相应学费
网络授课没有签订合同,双方是否算建立了合同关系?教授者和学习者对授课效果的认识不一,如何进行客观评判?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认为,如支付到个人账户上的学费款项能证实其身份确为该公司工作人员,以公司名义收取了学费,同时,培训班下发了相应的课程表,即可视为双方已经确立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消费者的义务,是支付学费,而培训机构需要向消费者提供与约定课程内容一致的课程,双方建立了事实合同关系。消费者提出的课程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可能是培训机构未履行全部合同义务,可以要求退还相应费用,或是修整这部分未履行义务。
王英占介绍说,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同时,这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也可以向工商局投诉,还可以通过法院起诉途径维权。如果该培训是以公司名义,那么账目应该通过对公账号。该事件中的培训机构如果确为通过个人账号收取学费,消费者也可以向税务部门反映。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同样认为,培训机构通过网络公示了相应课表和支付方式,消费者通过对方指定的方式支付了学费,双方合同关系成立。
因为双方合同约定义务的履行地是网络,消费者可以在自己的网络终端所在地或是对方公司注册地的消费者协会、工商部门投诉,或是提起诉讼。而对于消费者认为实际授课内容与课程表内容不符,陈小虎表示,要看是否与事实出入较大,需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其教学与承诺不符。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