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城县检察院受理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滥用职权案。根据县监察委的意见和确保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该院决定对刘某予以逮捕。这是谷城首例由监察委立案调查、采取留置措施后第一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图为:向犯罪嫌疑人宣布逮捕决定)
(图为: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
为确保案件审查工作实现顺利衔接,该院指派专人与办案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新模式,准确把握办案各个节点环节,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熟悉掌握案件情况,受理审查起诉次日即审查完毕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承办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宣布逮捕决定并且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在24小时内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告知了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了犯罪嫌疑人家属,做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为以后审查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了参考样本和借鉴示范作用。
(来源:谷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