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已进入三伏天,气温攀升至近40℃,炎热的天气丝毫没有击退谷城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执行干警肖勇一天内执结了3个案件,获得当事人的称赞,也给其他执行干警带来了“执行正能量”!
快速结案,申请执行人为我们点赞!
“立案才10天时间就拿到了执行款,太感谢你们了!法官,你们辛苦了!”
7月24日下午4点,谷城法院执行干警的办公室里,传来申请执行人的一声声道谢,拿到9万余元执行款的小张(化名)对执行干警的如此高效的工作进展连连称赞。
2016年1月8日,小张的父亲因“反复发作上腹部疼痛”前往谷城县某医院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由于该医院未能有效的对小张父亲的病情进行会诊、确诊,谷城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医院的医疗行为存有过错,该过错行为对小张父亲的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判决该医院赔偿小张父亲的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共计92227.04元。后因该医院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小张向谷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肖勇受理此案后,立即向该医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与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沟通,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后该医院在2天后将执行款汇至谷城法院。随后,案件承办人又立即联系申请人到法院领执行款,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误将4万余元转入他人卡中,
执行干警动用强制措施帮助找回
“多亏了你们啊,要不然我这4万元就要不回来了!”7月24日下午,执行干警肖勇办公室内,正在签字领取执行款的杨某满脸笑容,当回忆起自己当初手误将钱转入错误的银行账号时,杨某连连摇头叹息。
2017年9月,杨某欲将40877.38元转入其儿子的银行卡账户中时,在操作过程中误将该款汇入其儿子的前妻唐某的银行账号中,因唐某在2016年已经与杨某的儿子离婚,且外出打工,下落不明,导致杨某无法追回此款。法院审理后判决唐某返还杨某40877.38元及法定孳息。
(图为执行干警向申请人了解案情)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肖勇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找到被执行人唐某的电话,并与唐某多次进行沟通,在沟通无果下,承办人再次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了唐某的银行账户。随后,唐某发现自己的资金往来受阻,迫于压力主动到谷城法院履行了全部执行款,该案才得以顺利执结。
同一天内,执行干警肖勇还执结了王某与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执行款19000元送到了申请人手中。
(来源:谷城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