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申报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8-08-21 18:13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罗唯一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开发区商务、财政部门,市物流协会,各有关企业:

经财政部、商务部批准,襄阳已列为全国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城市。为加快推动我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提高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水平,切实做好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应链体系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场主导、政策引导、聚焦链条、协同推进”原则,以城市为载体,聚焦民生消费行业领域,开展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供应链“四化”(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以“五统一”(统一标准体系、统一物流服务、统一采购管理、统一信息采集、统一系统平台)为主要手段,充分发挥“链主”企业的引导辐射作用,供应链服务商的一体化管理作用,加快推动供应链各主体各环节设施设备衔接、数据交互顺畅、资源协同共享,促进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和合理配置,整合供应链、发展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发展大市场、大物流、大流通,实现供应链提质增效降本。

(二)具体指标

襄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行业平均库存周转率同比提高10%以上,供应链综合成本(采购、库存、物流、交易成本)同比降低20%以上,订单服务满意度(及时交付率、客户测评满意率等)达到80%以上,重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单元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供应链重点用户系统数据对接畅通率达到80%以上,单元化物流占供应链物流比例同比提高10%以上,供应链管理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二、供应链体系建设主要任务

(一)完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打造全国重要物流节点和跨区域物流枢纽。推动辐射范围广、标准化水平高、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商贸物流园区、专业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形成集交易、分拨、仓储、冷链物流、电子商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流通服务中心。二是引导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转型升级。鼓励我市物流配送中心由存储型、自建自用型仓库向快速周转型自动化仓库升级,成为提供“一对多”社会化服务的物流节点。三是加强商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鼓励大型商圈、商业街建设公共仓配中心及卸货区、共享信息平台,提高智慧化、共享化水平;推广开放公用型的快件末端自提设备,探索标准托盘箱替代快递三轮车箱体,以循环共用单元推动分拣前置、环节减少,引导企业从各自配送向片区集中配送转变。

(二)推进物流单元化、一体化运作。以托盘(1200mm×1000mm平面尺寸)、包装箱、周转箱(筐)、集装箱为单元,推动包装、储存、装卸、搬运、分拣、配送、运输等物流各环节一体化运作。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使用标准托盘、包装箱(600mm×400mm模数系列)将产品整合为规格化、标准化的集装单元,从源头发展单元化物流。鼓励物流企业将标准集装单元与共同配送、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相结合,推广带托盘运输,提高港口、场站、仓库装卸效率和空间利用率。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流通企业以标准托盘、周转箱(筐)为集装单元和计量单元,进行采购订货、计算运费、收发货和验货,推动流通全过程“不倒托、不倒箱(筐)”,优化商业流程和流通组织方式,减少流通环节和货物损耗。

(三)加强供应链信息平台建设。一是规范信息数据和接口。加快推广基于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的商品条码体系,推动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实现商品和集装单元的源头信息绑定,并沿供应链顺畅流转。二是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供应链融合,发展具有供应链协同效应的公共型平台,支持上下游用户的生产、采购、仓储、运输、销售等管理系统相对接,平台与平台之间相对接,实现相关方单元化的信息数据正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横向可对比,发挥供应链对优化生产、加快周转、精准销售、品质控制、决策管理等作用。

1.支持流通与生产、供应相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一是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连接个性化需求与柔性化生产的智能制造供应链协同平台,促进流通与生产的深度融合。二是支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实现系统对接,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智慧供应链采购协同平台,实现需求、库存和物流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

2.支持资源高效整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建设。支持传统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打造线上线下整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延伸提供物流、结算、报关等供应链服务,促进商品交易市场与产业融合发展。

3.支持专业化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供应链服务型企业建设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品牌营销等供应链服务,构建跨界整合、平台共享、共融共生的供应链商业生态圈,重塑商品批发零售体系,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

(四)提高重点行业领域供应链协同化水平。一是推动发展农产品供应链。加快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建设,打响襄阳农产品品牌,推动农村电商发展,促进产销对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积极推广以标准托盘、周转箱(筐)为单元进行全程货物监控、“不倒托、不倒箱(筐)”的标准化冷链,推动具有适销对路农产品的产业合作社、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等建设产地公用型预冷库或推广使用冷藏集装箱,弥补冷链“短板”,培育一批综合性冷链服务企业。完善农村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创新“定时、定点、定线”的农村物流“货运班线新模式”,以及探索推广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社对接、直供直销等物流组织新模式。引导物流运输企业与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资配送中心、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逐步发展产、运、销一体化的农产品供应链服务。加快建设产品品控与溯源体系,不断提高消费安全水平。二是推动快消品、药品等传统流通供应链的转型升级。开展新零售、全渠道、新业态的供应链体系建设,解决传统零售业数量型线性增长无法持续的问题,实现效率型的指数增长,通过集成和协同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如供应商、各个销售渠道、仓库、门店,使消费者需要的商品以准确的数量,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被送到消费者手中,从而实现在满足服务水平的同时使整个系统的成本最小化。三是推动汽车零部件发展生产服务型供应链。汽车工业是襄阳的龙头产业,实现零配件的集中采购与生产配送、厂区物流管理以及产品的销售配送一体化,打造前端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内部配送至精益生产,后端集中仓储、统一配送的物流服务,实现物流业和制造业联动发展。深入开展零部件供应链物流,依托襄阳市东风、神龙汽车龙头企业和十堰、武汉、郑州、长株潭等周边汽车产业基础,物流服务商通过设立零部件、成品车、备品备件等区域分拨中心,为襄阳市及周边地区提供集中配送、集中仓储、零部件统一配送至厂和成品车、备品备件“门到门”配送服务,形成汽车物流核心服务区,为区域汽车产业提供全产业链物流服务。四是推动传统物流快递企业向供应链转型升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为了提高配送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鼓励快递行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积极向第三方物流企业转型,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个性化的订单处理、装卸运输、仓储配送等服务,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融合,提高物流活动的一体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水平。

(五)提高供应链绿色化水平。加快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对传统货车的替代速度,加快新能源配送车辆充电站(桩)、补气站的规划布局。推广应用绿色自动化仓库技术设备,如自动存取系统、绿色环保货架、智能穿梭车、绿色环保叉车、绿色托盘产品等;加强仓储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鼓励企业采用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分拣包装、条码印刷等专用技术设备。探索按配送渠道回收、委托回收、集中回收等社会化回收再利用模式,推动减量包装、可循环包装、环保可降解包装等各种绿色包装技术应用,降低环境负荷和企业成本。

三、资金支持方式及重点

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资金项目预算额度为6000万元,资金支持方式及支持的重点方向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式

1.襄阳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由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安排,采取财政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的办法,对项目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完成的投资额进行补助。

2.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支持跨区域联动项目,对在外地注册法人但在襄阳有实体的非法人机构,及在襄阳注册法人但在其他地区建设实体的机构,可在襄阳申报项目。

3.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办公楼、道路等建设;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等经常性开支;不得购买非标车辆和用于工作经费;不得支持有金融风险、发展模式不成熟的平台;不得将关联方交易额纳入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得将同一集团公司信息平台项目多地重复申报。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

项目资金支持具体标准及资金管理办法将另行制定。

(二)资金支持重点

1.支持物流标准化项目

(1)支持托盘使用方租赁标准托盘(不支持购买),或盘活存量标准托盘,推广带托盘运输,可视化、可追溯运用;

(2)支持购置或租赁与标准托盘相匹配并符合600mm×400mm包装模数系列尺寸的周转箱(筐)以及单元化载具;

(3)支持与标准托盘应用相配套的设施设备更新和改造,包括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配送设施的标准化改造,货架、叉车、笼车、运输车辆、管理信息系统等标准化更新,促进上下游设施设备相衔接。

2.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

(1)流通与生产、供应相衔接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2)资源高效整合的供应链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3)专业化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对上述供应链平台建设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设备购置、软件开发及服务购买、信息资源购置等方面予以支持。

3.支持供应链重点领域建设

(1)智能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支持建设或改造与托盘标准化及单元化物流相配套的智能化立体仓库;支持购置物流机器人、自动仓储设备、自动分拣加工设备、智能化仓储管理系统等。对完善全球统一编码(GS1)商品条码、智能标签、无线射频识别、电子数据交换、可视化管理、货物跟踪、电子订货系统、配送线路优化、配送运输管理、GPS实时监控等物流新技术项目予以支持。

(2)供应链绿色化建设改造项目。支持更新使用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支持仓储设施设备节能技术及绿色智能包装新材料应用项目;支持社会化快件末端自提设备项目建设。

(3)冷链物流标准化建设项目。支持建设或改造高标准的冷库基础设施;支持购置冷冻冷藏设备、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等项目;支持购置冷链物流配送车辆(外廓2600mm)。

四、项目申报

(一)供应链的选择

立足襄阳市行业基础和资源优势,重点选取农产品、快消品、药品、汽车零部件、物流快递等行业领域,加快推进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并充分考虑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试点与城乡高效配送示范的有机结合,做到同步组织、同步推进。

聚焦农产品、快消品、药品、汽车零部件、物流快递这5条供应链,支持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合申报,每条供应链的参与申报企业至少2家,最多6家,支持联合申报,不受理独立申报。联合申报的单位,需明确供应链名称、链主企业、上下游协同企业,明确各自承担的建设内容、计划投资额、计划支持资金、完成时限等。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项目所在地有一个在襄阳市即可申报。

2.由供应链链主单位牵头,组织参与企业,以链条为单位开展联合申报、统一申报。每条供应链的参与申报企业至少2家,最多6家。

3.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4.申报单位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没有异常信用信息记录。

5.申报单位承诺接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受委托第三方机构就项目建设所实施的监督、管理和考核。项目单位能按要求提供项目进度相关情况和数据,并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6.申报项目需为在建项目或2018年—2020年内开工的项目,且在2020年9月30日前建成完工并运行。

(三)申报材料

1.襄阳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法人和具体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

6.襄阳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公开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编写襄阳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并提交电子版。链主企业及上下游协同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链主企业所属县(市、区)商务局,以便整链审核。

2.项目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于2018年8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商贸科410室。

3.项目复核及评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4.项目公示。经过专家评审确定的项目,在市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项目验收、评审及资金拨付。项目实行滚动验收,竣工一批,验收一批。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验收评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项目审计合格后拨付资金。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2.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襄阳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管理科

联系人:陈泽君 联系电话:3453194 15971133062

邮 箱:1286291364@qq.com

(六)有关说明

1.承担企业:在项目实施完工后,托盘、周转箱等物流单元标准化率要求达到80%以上;装卸货工时效率提高2倍;重点供应商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2%以上;平均库存周转率同比提高10%以上;企业包装耗材同比减少10%以上。

2.供应链协同:在项目实施完工后,供应链重点用户系统数据对接畅通率达到80%以上,单元化物流占供应链物流比例同比提高10%以上,供应链综合成本(采购、库存、物流、交易成本)同比降低20%以上,订单服务满意度(及时交付率、客户测评满意率等)达到80%以上。

针对以上要求,试点企业应在试点开始后对标准托盘、周转箱使用情况,企业包装耗材情况,装卸货效率,库存周转率,产品质量合格率,供应链重点用户系统数据对接畅通率,单元化物流占供应链物流比例,供应链综合成本,消费者订单服务满意度进行核算和统计,并积极采取措施确保试点目标的达成。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筛选并推荐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和企业。

(二)各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整链统一申报、整链统一验收、整链统一绩效评价,竣工一条,验收一条,拨付一条。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应将项目实施、资金投入等情况及项目验收的申请向市商务局书面报告。

(三)市商务局将定期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对于发现企业未按要求推进工作,不能完成既定任务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或直接取消项目资金支持资格。

(来源:襄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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