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霸”男这一波在网上影响还未结束,又被曝出这样一位“座霸”女子!
8月22日凌晨T398列车济宁段,一女子购买无座车票后强占女孩座位,女孩找来乘务人员协调。乘务员查看占座女子的车票,是无座票,一直劝说协调,女子到最后也没有起身。从凌晨四点到六点,买了有座票的女孩在车厢里站了两个小时。
戳视频:
女子买无座票强占别人座位,自称长途车没有对号入座。
网友热评:
@神秘黄老妖:长途车也是有座位号的好嘛!!而且这是在高铁!!
@豆点丢丢:知道你有多丑陋吗?成全自己,恶心别人 。
@晶华1215:不能让无赖逍遥,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牡丹炒土豆:黑名单启动,以后无座票也不要卖给她 。
@米拉就爱花格子:高中放假回家坐火车的时候,有时候我的座位上有人坐,我看他在睡觉或者趴着,一般不会叫醒他们,但是最恶心的是装睡的。
@Alkaid瑶光丿:买了座位的最后也只能站着?所以只要脸皮够厚,就可以强占座位?那还买什么票大家一起抢座位呗。
乘客只能忍气吞声?律师:并不是!
车票上座位有排有号,遇到“座霸”,凭什么我要妥协迁就?针对网友这种疑问,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做出了分析。
安翔表示,列车上是有乘警的,乘警的职责就是维护列车运行的正常秩序,其中也包括了乘客按自己座位号乘车的秩序。
“这种情况下,不能总让受害者自己‘绕八个弯’去维权。”安翔称,乘客将情况反映给乘务员或乘警后,乘警应依据国家法律的强制力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或者处罚。乘警如果消极对待,实际上是一种不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应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此外,安翔还称,当乘客从铁路部门购买车票后,这就存在着运输合同的法律关系,铁路部门有义务保证乘客得到自己所选择的座位。
“即便有第三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乘客无法获得自己选择的座位,这也不能成为铁路部门违约的理由。”安翔称。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