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年式罚款 以罚代管”是病得治

2018-09-10 10:40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冯锐  

国务院第二十二督查组日前进驻重庆,先后到高速服务区、物流园区等地进行暗访。其间,有数名司机反映,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以“擅自改装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为由向他们罚款2000元,凭罚单可在一年内免予处罚。

“罚一次,管一年”成了丰都县不成文的规定,甚至还衍生出货车为行方便主动上门缴罚款的怪事。还有运输砂石的货车“两头受罚”:加盖篷布就认定非法改装,不加则被环保部门罚款。这不是逼着货车“走投无路”吗?

出现这种相互矛盾的奇葩事,肯定存在一方乱作为或者违反上位法的问题。为了保护环境,要求运载煤炭、砂石、泥土等车辆加盖篷布是有必要的,而且这与擅自改装车辆有本质区别。《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规定,道路货运车辆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等,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法改装。如此看来,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既罔顾常识,也直接违反了相关执法规定,而不是一般的执法依据不准确或理解偏差问题。正常执法都是通过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处罚,以达到督促人们守法的目的。可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呢?一次性收取一年的违法罚款,任由被处罚者在规定期限内违法,这哪里是执法,分明是“放水养鱼”。“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同样是权力滥用、权力腐败,严重影响了民众的法治信心,应当进行更严厉的追责。

“包年式罚款”在个别地方检查公路超载中也出现过,曾广受质疑,被严肃整改。这回,重庆丰都又被曝光只要“按年”交罚款,擅自改装车辆就能被放行。如此“借鉴经验”而不是“引以为戒”,让公众愕然。显然,治理公路三乱仍须常抓不懈。此类罚款难掩醉翁之意不在酒——偏离了治理违规违法的目标,反而有罚钱敛财的嫌疑。

以罚代管不仅会对擅自改装、严重超载的车辆敞开“带病行驶”大门,而且会对其他社会车辆和路面构成威胁和破坏。罚款带来运输成本增加,还可能令驾驶员进一步违规违法。同时,管理者与执法者的公信力也将受损。总之,将产生一系列不良涟漪,必须警觉和治理。另一个问题是,“加盖篷布就认定非法改装,不加则被环保部门罚款”,是否蕴含法规矛盾、各自为政?为此,有必要对所涉的地方性法规、地方部门执法进行审视。如果确实存在问题,理当尽快修正。统一标准,规范执法,才能确保法治天平的公平公正。督查组的到来,使一些地方的“见怪不怪”被晒出来,剑指某些地方行政与执法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通过督查督办,使问题迎来破解曙光,有力推动查处问责。这也是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群众监督的具体体现。

(来源: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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