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18-09-11 15:14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李璐  

近年来,咸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全面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应改尽报,回应群众关切。从2010年到2017年,咸宁市共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2006户,申请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775亿元、省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748万元,合计4.4523亿元。2018年计划改造6942户,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81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646万元,合计1.146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验收考核和“县摘帽、村出列”的硬指标,为支持通山县、崇阳县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积极向上争取,将两县“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全部列入2018年计划,年底将全部改造完成。围绕“符合政策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政策的一户不进”工作目标,在进行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目前咸宁市锁定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为10072户,2018年任务完成后还剩4726户,计划2019年全部完成。

二是严格程序,精准实施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实行“户申请、组评议、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批准”的程序,逐级审批,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根据“四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等级、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合理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和办法,实行差异化补助。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公示一批、拨付一批”的程序,由县级国库按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三是专项治理,严肃执纪问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扶贫攻坚大局,针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多轮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累计移交有效问题线索28条,清退违规补助资金37.8万元,2017年各地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党纪政务和组织处理126人,纠风反腐高压态势已经形成。从2018年8月开始,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三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市启动农村危房改造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针对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普遍性和经常性问题,将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成为德政工程、廉洁工程、民心工程。

(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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