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发《公告》的必要性
2018年以来,谷城县税务系统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精神,按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坚定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努力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税务机关的制度建设质量以及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有必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上级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调整情况,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对谷城县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为了便利纳税人遵从税法,规范税收执法依据,本公告发布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确认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1件。主要情形为调整对象已灭失、已不适应现实需要或已有新规定代替。
(来源:谷城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