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嘀!就业人才服务局喊你领补贴啦!(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

2018-09-29 10:51   云上谷城 责任编辑:王正洋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设立依据

关于做好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4〕38号)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对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计算的缴费额的6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可延长至3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当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地与户籍地不一致时,应由就业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请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及复印件;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

6、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凭证。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人社服务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区人社服务站受理补贴申请,及时对资料原件进行认真核实,对不符合规定或材料不齐的应告知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将相关资料报乡镇(开发区)人社服务中心复查,乡镇(开发区)人社服务中心复查、汇总后,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核定补贴金额后,将相关信息在县就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一周,无异议的,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县人社部门、县财政部门抽查后拨付,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拨付给申请者本人基本账户。

六、办理时间及时限: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一楼六号窗口(谷城县城关镇银城大道178号)

八、咨询电话:0710-7330297

注意事项: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性及申报时间的有效性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

登录长江云账号

{{isMobile ? "账号密码登录" : "短信登录"}}
发送验证码

请输入图片验证码

确定